① 公司以公司規定為由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公司以公司規定為由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當地社保部門進行回舉報,拒絕繳納社保屬答於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1)員工要求不給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② 員工要求不交社會保險怎麼辦
《
勞動法
》第72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繳內納
社會保險費
。這說容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光是用人單位的義務
,也是勞動者的義務。對於勞動者的權利
,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用人單位應該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