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工喪失勞動能力辭職社保怎麼辦
你好,職工工傷後,退職需要根據工傷級別分別進行處理。
1、職工因工緻殘被鑒版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權,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分別支付本人22個月、18個月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36個月、30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
⑵ 職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社保已交了六年,因病中斷兩年,無收入來源,社保該如何處理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話有病殘津貼,問問人社局,你算不算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社會保險內法
第十容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⑶ 未交夠十五年勞動保險因病喪失勞動力社保交嗎
未交夠十五年勞動保險因病喪失勞動力社保可以不交,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因病或非內因工緻容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⑷ 在職員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養老保險沒滿15年,用人單位怎麼處理
在職員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可以按長病假處理,等交滿十五年養老保險後為其代辦因病提前退休,現在也可以馬上代職工向社保部門申請職工因喪失勞動能力提前病退,
未交滿十五年社保的剩餘部門,單位照顧一部份,職工拿出一部份補交足十五年社保後,辦因病提前退休,單位代職工將病歷醫生診斷證明送到勞動能力鑒定委會員申請病退,如果順利地辦到病退,也解決了單位的一個難題。
社保卡辦理具體如下:
一、辦理條件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
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辦理資料
1、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注冊申請表;
2、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合全國統一規范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1)首次申請辦卡的員工到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拍攝數碼照,並向照相館索取《XX市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
同時在回執上工整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方便辦理。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但是遺失需要重新辦理的員工不需要提交數碼照回執。
(2)已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制證。首先列印製證清單,將需制證員工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按所列印的制證清單的人員順序進行排列並且附於清單後,並提供員工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3)未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提交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需按參保報表的順序排列,附於參保報表後。遺失社會保障卡需要重新辦理的,可以直接填寫《x市社會保障卡補辦(掛失)申請表》。
經繳費所屬徵收部門列印製證清單後,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4)在個人繳費窗口繳費的人員,應提交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相回執(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項)到所屬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填表並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無工作單位的人參加社會保險,就應當按照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執行,自由職業者,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失業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醫療保險:辦完了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上述的材料和辦好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的醫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按照規定正常繳納費用就可以了。
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⑸ 喪失勞動能力,年滿50周歲,但社保未交滿15年怎麼辦
如果你是繳納的靈活就業繳納養老保險,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月領取病殘津貼,而不是辦理病退,
⑹ 企業黃了,有10年左右工齡,未交社保,患有腦出血,喪失勞動能力,如補交社保,能辦理病退嗎
從2011年以後,社保只能逐年交納,不能補交了。辦理病退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累計參保激費滿15年,經鑒定不具備勞動能力,符合病退條件。
⑺ 社保期間喪失勞動能力怎麼辦
如果繳費年限滿足十五年,男性滿足五十歲,女性四十歲,就可以向社保提出病退申請,社保根據病情安排喪失勞動能力醫學司法鑒定,鑒定符合病退條件就可以辦理手續病退了。
⑻ 喪失勞動能力,但未交滿社保,才上了6年班的如何辦理提前退休
上海的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方面的政策,其原則性規定與各地是一致的,供參考:
一、辦理依據
1.《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199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號令)。
2.《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辦法》(滬勞保福發[2001]34號)。
3.《上海市職工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滬勞保發[1997]58號)。
4.《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程序(試行)》(滬勞保保發[1999]14號)。
二、辦理條件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1)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和1993年1月以後的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者。
(2)因病連續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崗人員離開工作崗位一年以上者。
2.經市再就辦認定的失業喪勞特困人員,由本人所在地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3.職工由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三、辦理憑證
1.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作出的符合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書(失業喪勞特困人員由市再就辦簽署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失業職工審批表》及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2.本人要求辦理提前退休的書面申請;
3.本人連續一年病假證明(下崗人員須提供離崗證明);
4.本人連續6個月以上領取疾病救濟費的憑證(下崗人員提供一年領取下崗生活費的憑證);
5.上年度本人《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結算單》(失業喪勞特困人員須提供黃浦區社保中心的《個人帳戶轉移通知單》);
6.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須填寫《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申3表)。
四、受理部門
凡符合上述辦理條件要求,須向所屬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服務科特殊業務變更崗位辦理申報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其中:職工由所在單位到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喪勞特困人員由本人家屬到戶籍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五、受理時間
參保單位或個人至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從受理至復審結束一般為15個工作日,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受理當日,出具《業務受理回執》給參保單位或個人。
六、辦理結果
審核未通過:當場告知參保單位或個人未通過的原因。
審核通過:在參保單位填寫的表式上加蓋經辦人印章並出具《業務受理回執》給單位。受理材料移送業務管理科特殊業務復審崗位辦理復審或報批手續。經復審或報批同意後,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單位或個人辦理相應變更手續;若復審或報批不同意,則根據不批准理由,在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退回並告知理由。
⑼ 社保交不到15年怎麼辦,又失去勞動能力了,無法交了,怎辦
沒有能力繳納的話,中途有斷交的不分可以補交。
根據社保相關政策規內定,生育保險欠容費2個月以上、醫療保險欠費4個月以上視為中斷,中斷後不能補繳,並且會影響生育保險待遇及住院醫療費報銷,企業職員辭職後如不想斷交社保,可以繼續自己繳納社保費用。但需按照規定辦理參保手續,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戶籍人員:參保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戶口簿到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或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
2、具有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參保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居住證等資料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或居住證登記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
3、未辦理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參保人員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銀行賬號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手續。
⑽ 社會養老保險沒交完喪失勞動能力怎麼辦
社會養老保險沒交完喪失勞動能力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
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
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
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
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