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社保最低工資標准
深圳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深人社規〔2017〕5號)及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對2017至2018年度社會保險基數進行調整。
2017-2018年深圳社保繳費基數
自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130元/月,有關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工資同步調整如下:
一、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參保職工上月工資總額,但最低繳費基數不低於2130元/月;
二、失業保險
的繳費基數調整為2130元/月。
註:繳費基數標准上限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下限為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
2017-2018年深圳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及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
(深戶職工)公司繳14%,個人繳8%;
(非深戶職工)公司繳13%,個人繳8%;
繳費基數
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為本市最低月工資標准。自2017年6月1日起最低繳費基數為2130元/月,2017年6月起最高繳費基數為6753×3即20259元。
2017-2018年深圳醫療保險繳費
比例及繳費基數
一檔醫療繳費比例:公司繳6.2%,個人繳2%;
一檔醫療繳費基數:員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自2017年6月1日起最低繳費基數為6753*0.6即4051.8元/月,2017年6月起最高繳費基數為6753×3即20259元。
二檔醫療繳費比例:公司繳0.6%,個人繳0.2%;
二檔醫療繳費基數
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自2017年6月1日起為6753元/月);
三檔醫療繳費比例:公司繳0.45%,個人繳0.1%;
三檔醫療繳費基數: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自2017年6月1日起為6753元/月);
2017-2018年深圳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及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公司繳0.5%,個人不繳;
繳費基數
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為本市最低月工資標准。自2017年6月1日起最低繳費基數為2130元/月,2017年6月起最高繳費基數為6753×3即20259元。
2017-2018年深圳失業保險
繳費比例及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公司繳1%,個人繳0.5%;
繳費基數: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016年6月起,最低繳費基數為2130元)。
❷ 深圳社保按最低工資標准還是按照實際工資標准
深圳社保不是按最低工資標准繳納,也不是按照實際工資標准繳納,而是根據社保基數為標准繳納的,繳納費用=社保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社保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2)深圳最低工資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❸ 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激交社保摺合是激費基數的多少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需要依法給勞動者辦理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員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給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實踐中,用人單位通常會考慮到成本的問題,用人單位會根據勞動者的崗位、工作年限等情況確定不同標準的繳費基數。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單位須如實申報職工個人的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❹ 深圳市社保最低工資標准2019
養老抄保險的基數每年會調整,調整的幅度是多少,我們誰都不知道,再說,每個人的交費年限和交費基數都不一樣,所以2019年的養老保險基數現在是無法預測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深圳按最低工資標准交社保,一個月要多少錢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專市職工工資的屬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❻ 2019年深圳市深戶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參加社會保險,購買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是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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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7月1日起到201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0年7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1100元,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894元
公司繳交個人繳交
養老:1100*10%=1101100*8%=88
工傷:1100*0.2%=2.75不用繳費
失業:3894*0.4%=15.576不用繳費
住院醫療:3894*0.5%=19.473894*0.2%=7.788
生育:3894*0.2%=7.888
公司部份總計:155.584元
個人部分總計:95.788元
以上是按非深戶普通公司所交住院醫療的費用,如深戶另計,如公司有購買綜合醫療另計。
❼ 深圳市最低社保標準是多少錢
深圳市2012年最低工資為1500元,給你原文件內容看看!
關於調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深人社規[2011]19號)
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15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3.3元/小時。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2019年深圳的社保繳費的基數是1500,不能低於當年度的最低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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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
深圳戶籍社保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非深圳戶籍社保繳費最低不得低於市最低月工資水平。
根據市統計局發布的相關數據,本市2011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5143元(摺合成月平均工資為4595元)。因此,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我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一按4595元/月的標准計算。
我市特區養老保險條例規定,非本市戶籍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根據《關於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深人社規[2011]19號)的規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500元/月。因此,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用人單位為非本市戶籍員工申報的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不得低於1500元/月。
❾ 深圳市最低社保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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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2年最低工資為1500元,給你原文件內容看看!
關於調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深人社規[2011]19號)
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15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3.3元/小時。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