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職工社保養老保險承諾書怎麼寫
您好!為員工繳交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不繳交就屬於違法行為。「自願放棄購買一年養老保險承諾書」本身就是有悖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凡是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悖的任何文本、協議書、承諾書不管怎樣寫都是非法無效的。謝謝閱讀!
② 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寫承諾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社會保險是強制繳納的,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寫承諾書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③ 單位讓員工出具自願繳納社保金的承諾書,合法嗎
這當然是不合法的,繳納社保金是單位的事情,不能夠讓員工出具自願繳納社保金的承諾書,你完全可以拒絕。如果單位不幫你交納社保,經理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單位幫你補交。
④ 承接政府工程參加競標,要寫依法繳納社保承諾書,怎麼寫
依法繳納社保承諾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現乙方由於個人原因委託甲方為其代繳社會保險,經雙方友好協商如下:
1、 乙方全額承擔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所產生的公司和個人費用。
2、 乙方除支付社會保險全額費用外,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月需額外支付甲方100元服務費,服務費跟隨每年社保基數調整時間及比例作相應的調整,具體金額雙方協商確定;
3、 乙方每月15日之前將當月社會保險費用及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銀行信息: ,戶名 ,賬號 ,如當月20號之前乙方仍未支付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於當月25日前停繳乙方當月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相關影響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繳納,每年6月國家統一調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7月起按照新的最低繳費基數繳納,如乙方需要變更繳費基數,則在6月5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轉載自百分網http://www.oh100.com,請保留此標記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協議約定執行;
5、 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後,應按時為乙方繳納相應社會保險費用,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求相應權利;
6、 甲方與乙方僅為代繳社會保險費用關系,雙方無任何勞動關系,如發生任何勞動糾紛與甲方無關,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 乙方在甲方代繳社會保險期間,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除工傷保險事項以外的相關社會保險事項,例如乙方生育所產生的生育保險事項;
8、 乙方自行處理個人人事檔案存放與甲方無關;
9、 乙方除社保事項外不得蓋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10、 甲方僅負責乙放社會保險事項,乙方個人所得稅自行解決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11、 其他事項: ;
12、 本協議周期自簽訂日期起有效期為一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單方終止協議,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⑤ 發生工傷後讓員工簽最低繳納社保承諾書違法嗎
無效的,社保是按照工資比例來繳納的,可以向社保局反應再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
⑥ 公司讓員工簽承諾書完不成任務自己承擔全部養老保險是否合法
繳納養老保險是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責任,沒有附加條件,以員工完不回成任務自己承擔答全部養老保險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⑦ 用人單位讓勞動者寫一份自願放棄交納社保的承諾書,這有效嗎有法律效率嗎
用人單來位和勞動者之間的約定或承源諾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即使履行了其約定或協議也是無效的。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上述規定說明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國家通過立法強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加,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納社會保險系雙方必須履行的義務,任何一方均無權拒絕履行,而且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從勞動者工資中代扣代繳,權利可以放棄,義務不得免除。
⑧ 答勞動合同時,簽了一你承諾書,社保發在工地里,由自己購買,這份承諾書合法嗎
社保不可能發在工資裡面。這樣的承諾書是不合法的不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