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繳納當月還是上月的
單位員工若當月離職,可在當月辦理減員,當月應繳納當月以及上月份的社專保費。若上月底離屬職,單位可在上月減員,當月增員當月減員,系統不會生成社保賬,單位應到地稅辦稅服務廳辦理補繳上月份社保費。簡單說就是當月離職下月不需要繳納社保。離職當月停交的是下個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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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社保一般是每月幾號繳納社保費啊是繳納的當月的嗎
社保的繳費時間各個地區是不同的,你可以咨詢下當地社保局,電話12333。
如果你是單位的就不用太擔心漏交,一般會從工資里直接扣除的
『叄』 當月社保是什麼時候繳納
要看你當地社保中心的情況了。
青島以前是當月繳納上月的。不過現在是當月繳納當月的。
地區的差異,導致具體的情況
不同的。
我建議你落實一下當地的社保中心。
『肆』 社保是不是當月交當月的,為何我們的社保是這個月交上個月的呢
當月繳費當月使用,月初進行繳費。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4)社保繳費是當月繳擴展閱讀:
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伍』 單位當月繳納社保費是屬於繳納什麼時候的社保
我是江漢區的單位社保經辦人,原來我也搞不清楚是不是當月交當月的。今年7月1日統一變更社保繳費基數,我7月1號到社保處下載的社保繳費明細就是當月的,7月5號到稅務局拿回的稅票就是當月變更基數後的金額。所以,武漢社保處都應該是當月收取當月費用。
但是各個單位扣取職工個人費用就說不準了。
在硚口的原單位,也沒有錯,你四月份離職,其實4月份的社保稅票在3月底就形成了(單位不得不交),原單位在4月1~20日辦理減員,4月底形成的5月份稅票里就沒有了你的費用。
在江岸的新單位,也沒有錯,你7月份到新公司,1~20日辦理社保增員,7月底才形成8月份的稅票,當然是8月份幫你交社保咧!!
補充~~~~職工個人應繳部分是否當月扣繳,這得看各個單位財務部門自己的理解與規定了。一般不會漏交的。你已經辦理了新單位續保,就說明先前是不欠費的,再有欠費的話,就是整個單位的所有職工的欠費了。不要擔心!!!不會漏的!
2011年
『陸』 個人繳納的社保,銀行代扣的是當月扣當月,還是當月扣上月的
應該是當月扣當月的。
『柒』 用人單位給員工交社保是當月交還是本月交上月的
基本都是本月扣除上月的了,社保每月10日前地稅統籌,當月的就劃轉過去了,員工是沒辦法實現當月繳納的,都是推後一個月才能繳納。
這種情況其實是原來國有企業的一些操作辦法不延續了或者說個體、私營和有限責任公司普遍了後,國家對工資總額沒有控制了後才導致政策的脫節。
當月發工資會扣除兩個月的保險,但在員工實習轉正後的那個月,是發兩個月的基本工資的,這樣,員工的月度收入是上月的考核加上本月的工資,保險是本月扣除本月的。
(7)社保繳費是當月繳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