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會保險交了2年後,停交了5年,怎麼辦
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社保中斷,其中中斷的時間可以不補交,繼續繳費就可以。
如果專是單位原因屬造成社保中斷,可以要求單位對未及時繳費造成的停交期間進行補交。
社保是實際繳費月累計繳費年限,不是必須連續繳費,中斷對之後繳費的累計沒有影響。
B. 社保停了2年後續交
1、你的社保抄如果是個人社保的,而且已經辦理暫停繳費的,需要到社保局或地稅局申請續繳。
2、如果沒辦理暫停繳費而停繳的,可能會有欠費記錄,在續繳同時需補繳欠費。
3、職工社保(公司辦的社保),因為離職時,用人單位已經辦理了停繳,到新的用人單位續繳時,只有參保人的身份證就可以辦理續繳;由職工社保轉為個人社保的,先到社保局或地稅局辦理個人社保繳費手續。
4、社保賬戶是不會作廢的,永遠保留參保人的繳費記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請問社保如果中間停繳了兩年的時間對以後有什麼影響,具體一點。
一、社保斷繳的影響
社保如果中間停繳了兩年的時間,及時進行補繳的情況下,只需要繳納一定比例上的滯納金,不會對以後有影響。
二、滯納金比例
根據其欠金額根據天收取10000分之1的滯納金,時間所拖得越久,那麼滯納金所需要繳納的數額也就越高。
三、社保交付時限
社保可以一段一段的交,只要確定交滿15年就可以,所繳納的社保金額越高,那麼以後的待遇也就越高,所到手的錢也就越多。
四、社保補繳方法
可以在新的工作單位繳納,如果沒有工作,可以去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繳納。
(3)社保停止繳費2年擴展閱讀
一、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的區別
1、繳費險種不同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繳費比例不同
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 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 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 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D. 社保兩年未繳費 會自動停止社保嗎已交了兩年還有效嗎
續繳應該是單位給你辦理,但前提是你的社保賬戶沒有欠費,且已經停保。否則,單位是給你繳不了的。
E. 社保停了2年怎麼辦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來答,更多自疑問可在線答疑。
滿足一下條件可以領取社保的錢。
社保退保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僅有以下幾個情形可以退保可以辦理退保:
1、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而未繳滿15年;
2、重復參保且結束勞動關系的可退保;
3、參保人員出國定居;
4、參保人員死亡。
退保手續如下:
1、參保單位已為該職工辦理停保手續並繳納所欠的社保費;
2、填好的《養老保險退保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申報表》(單位蓋章);
3、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
4、本人到最後參保的社保局辦;
5、本人到銀行領取退保款項。
F. 社保兩年未繳費 會自動停止社保嗎已交了兩年還有效嗎
斷交2年對社保沒有什麼影響,可以繼續繳納,也可以選擇補繳,但各地補繳政策有差異,具體需要咨詢當地社保局。你只要能在退休年齡前累計繳滿15年(180個月),符合條件後,就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G. 社保停繳2年怎麼補繳
保險小編來幫您解答,自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外地戶口停交2年社保的情況是不是需要補交,完全根據個人繳費年限和目前個人距離退休年齡的實際年限確定,沒有統一標準的說法。選擇不補交同樣也是個人退休金的享受待遇的影響問題,沒有涉及到法律法規的原則性的問題。
1.根據國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職工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有兩個:一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二是累計繳費年限最少須滿15年。
2.如果到退休年齡時候可以滿足領取退休工資要求的,可以不再補充繳費。假如個人目前經濟條件不錯,可以給予補充繳費,因為以後可以享受更多的養老保險待遇。
3.如果到退休年齡時候沒有滿足15年的基本繳費年限,請盡快去社保中心辦理中斷了2年的繳費,辦理時,請帶上個人身份證和繳費卡就可以。
H. 社保停交2年了,不在同一個城市,可以繼續交么
可以的。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8)社保停止繳費2年擴展閱讀: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