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費用個人部分也由公司負擔,會計分錄該如何做呢
繳社保工資與實際工資沒有沖突的,代繳社保部分+1000也未夠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沒有影響。
代繳部分可作為職工福利計入員工工資;可以由公司來負擔,由於你的工資不是很高,可以把公司幫個人負擔的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具體做賬如下:
1、計提員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2、銀行扣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1)繳納社保全部由員工怎麼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❷ 繳納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1、納費檢查的主體是各級地方稅務機關。
2、納費檢查的客體是納費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實際應繳費基數與納費申報數或核定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費和偷費現象。
3、納費檢查中發現未按規定繳費的,由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4、地稅機關進行檢查時,必須首先開具《社會保險費納費檢查通知書》,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單位。
❸ 繳納員工社保會計分錄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企業已成功辦理登記手續後,當月15日(版含當日)內所申報的權社保業務屬當月繳費記錄,15日後的屬次月繳費記錄;
看情形你應該是下半月辦的社保。我公司給新員工辦社保是13日去辦的,當月就繳納了;
每月向社保公司繳納的是當月的社保額。而每月工資發放的都是上月的工資額。所以,繳納社保時分錄(按據實列支的原則可以不計提):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我們這里交現金,有的地方可通過銀行劃款)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❹ 公司幫員工繳納全額社保,會計分錄怎麼做呢
公司繳納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社會保險
其他應收款
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❺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社保費用會計分錄:
發放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等—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負擔部分也可先計提再繳納: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❻ 社保費全部由個人交,會計分錄如何做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內收入或容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企業一般都是先計提當月社保,支付社保在沖減,因此對於社保的基本處理流程如下:
1、計提社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銷售費用——社保費
製造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多提社保費調整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社保費
銷售費用——社保費
製造費用——社保費
3、支付社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銀行存款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❼ 社保費全部由個人交,會計分錄如何做
全部由公司交的就全部計入公司費用,具體分錄為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計入公司的)
其他應收款---(個人要從工資中扣回的)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等---社保(計入公司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計入公司的)
從工資中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要從工資中扣回的)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數)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管理費用等---社保(計入公司的)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要中工資中扣回的)
貸:銀行存款
中工資中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酬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要中工資中扣回的)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數)
❽ 員工社保住房公積金全部由公司承擔,會計分錄如何做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2、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 應交稅費-應交所稅
其應付款-公積金及保險
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會計分錄是由應借應貸方向、對應賬戶(科目)名稱及應記金額三要素構成。
(8)繳納社保全部由員工怎麼分錄擴展閱讀:
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級別規定,A級最高能貸80萬,AA級最高能貸92萬,AAA級最高能貸104萬。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以夫妻雙方年齡大的為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70,且與樓齡也有關系,磚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47,鋼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57。
具體貸款額度為:一是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❾ 關於公司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第一個分錄是不正確的,應修改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銀行存款 18000
結轉費用:
借:管理費用 6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7000
代扣個人所得稅,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47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庫存現金 43000
繳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庫存現金 1000
(9)繳納社保全部由員工怎麼分錄擴展閱讀
變化盤點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❿ 公司給員工繳納保險,分錄怎麼做
給員工交納保險,分為基本社保和商業保險。基本社保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設設置社保明細科目歸集公司負擔和員工負擔的計提、代扣和繳納核算處理;商業保險按職工福利在應付職工薪酬下的員工福利明細科目歸集核算。
按准則要求,員工基本社保有由公司負擔的部分和代員工繳納的部分,賬務處理如下:
一、計提
借:成本費用科目(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按受益情況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公司負擔部分)
二、從工資中代扣職工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三、繳納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公司+員工負擔)
貸:銀行存款
商業險可以在稅前列支,但是需要按員工福利計算受益員工的個稅,同其他福利一起入賬
一、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
貸:銀行存款
二、分配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