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員工離職當月社保是否需要減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一段,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在離職當月社保減員的:
1、終止/解除時出具勞動關系終止/解除證明;
2、單位15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保轉移手續;
3、單位開具勞動關系終止/解除證明的時間很重要,並在開具之後的15日內辦理社保轉移,所以當月離職後的剩餘時間在15日內是可以當月減員的。
4、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要同時關注當地的社保減員政策和官方規定時間,有些地區是當月減員當月生效,只要在規定時間內操作就可以。
還有些地區是當月減員次月生效,也就是「扭賬城市」,當月離職員工即使社保減員也只能下月生效,當月費用仍需繳納社保,單位要注意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1)員工離職社保減保說明擴展閱讀:
社保的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㈡ 員工辭職,在社保網上系統中辦理減員時變更原因選什麼
員工辭職,在社保網上系統中辦理減員時變更原因按勞動法規定,非企業原因的勞動者離職,不享受失業金和經濟補償金待遇。個人辭職,不享受;企業辭退,需補償。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消鍵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好肢接收函,並提供拿襪巧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㈢ 員工辭職,在社保網上系統中辦理減員時變更原因選什麼
在社保網上系統中辦理減員時變更原因可以選調離等。
一般情況下員工辭職,停保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因單位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本級調出」、「市內調出」、「開除」等。
(3)員工離職社保減保說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㈣ 員工離職社保減員的原因是什麼
1、員工離職社保減員的原因填寫:普通減員就可以的。
2、網上申報(以下簡稱網報)內普通減員,四險原容因填寫:轉往本區,醫療減員填寫:本區調出,這是一般的減員,不用員工提交什麼資料,直接網報就行了。你提交之後過幾個小時看一下結果,審核成功後不需要交任何資料去社保。
㈤ 員工辭職後,公司如何減員社保網上如何操作
隨著社會保險法的實施,員工社保福利意識的增強,以及當前購房、購車等均與社保繳費專相關聯,屬員工離職後社保減員的時間也成為引發勞動爭議的重要因素。按照法律規定,員工只要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公司就有義務為其繳納保險。以下,是我在日常工作中總結的幾點注意事項,請您參考:1、員工離職後,新工作單位為其繳納社保,應與離職員工確認好減員時間,避免社保間斷,造成員工的利益受到損失。2、員工如果提出上當月減員,不享受社保情況的,要留有出面記錄,避免事後引發勞動爭議。3、如果公司按照規定執行,最好一律是當月離職,次月申報減員。新單位給上保險的情況需考慮第一條。即:當月離職,次月減員——新單位參保,確認減員具體時間(避免社保間斷)以上均需要留有書面記錄。
㈥ 員工離職社保減員的原因是什麼
1、員工離職社保減員的原因填寫:普通減員就可以的。
2、網上申報(以下簡稱網報)普通減員,四險原因填寫:轉往本區,醫療減員填寫:本區調出,這是一般的減員,不用員工提交什麼資料,直接網報就行了。你提交之後過幾個小時看一下結果,審核成功後不需要交任何資料去社保。
員工離職後要在下月及時做社保減員,並為離職員工辦理社保報停手續,給員工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做社保減員方法:
1、登陸社保網
2、輸入公司用戶名和密碼
3、進入人員增減
4、選擇人員減少項,點擊需要做減員的員工
5、點擊業務提交
6、點擊申報並列印申報表
7、下月繳費自然減員。
(6)員工離職社保減保說明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員工離職的主要原因有三個:
1、外部因素:社會價值觀、經濟、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場競爭者因素。
2、組織內部因素:薪資福利不佳、不滿上司領導風格、缺乏升遷發展機會、工作負荷過重壓力大、不受重視無法發揮才能等。
3、個人因素:家庭因素、人格特質、職業屬性以及個人成就動機因素。
益處。其他性質的離職,如競爭淘汰、退休和辭退等,雖然會在短期內構成一部分離職重置成本,但從長期來看,能夠促進企業優化人員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個性結構,從而推動企業長期的營業利潤增長。因而,對應不同性質的離職,必須區別對待,進而得到合適的管理結論。
㈦ 單位辭職社保未減少情況說明
我不知道您是哪個城市,我以北京為例。 現在都是電腦辦公了,您說的跑腿回辦理轉移社答保等都不存在了,單位插入每個單位必須買一個的u盤,登錄北京社保局網站,選擇企業用戶,進入後,你的原來單位選擇減人就可以了,很簡單,不用再去本區社保局的窗口進行紙質的材料遞交。 舊單位減人後,方法同上,你的新單位登錄自己公司後,輸入你的身份證號,就可以正常加人了,會顯示你曾經在哪個公司交過保險,幾年,現在是失業狀態還是就業困難人員等。 如果舊單位沒給你進行減人,新單位輸入你的身份證號後無法選擇加人的選項!不過我想舊單位不是傻子,你都走了,他還不減人,企業的銀行賬號每月會自動被扣掉你的社保錢的!
㈧ 員工離職減少社保時減少原因填錯了怎麼更改
原來是要去社保局去改。
不過山東的社保繳費系統剛剛升級,有在線改的功能。
看你系統里能不能改,不能改打社保電話問問,12333是全國通用的。別忘了加區號再播。
㈨ 員工離職當月社保是否需要減員
一般勞動局規定員工上班的月份都應該給交納保險,哪怕只上了一天班也要交當月的保險。社險增減也有固定的日期,要是過了當月的征繳期就算想減員也減不了的。
㈩ 員工離職了,單位要為員工辦理社保人員減出手續,請問具體程序是什麼
如果你們現在是用網路操作的話,進去你們的社保操作頁面,有一個「在線減版員」點進去頁面進行權減員就好了,如果你還是要跑去現場辦理就去社保局先進行人員的離職備案,然後填一張增減員表就可以辦理了,記得帶公章!那張表要蓋章的 補充回答,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