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月中辭職社保如何繳納
按正來常道理來說,如果你在每月的自20號左右辭職,單位就應該為你繳納社保。可這是要花錢的,哪個單位願意為一個辭職不幹的人交著社保呢?你打聽好了。如果單位不交就自己交吧。如果這一個月不交問題也不大,社保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計算的,只要你找到了新的工作單位,然後就接著繳納,影響不大。但不能超過三個月。
❷ 辭職當月社保怎麼辦怎麼處理
當月離職,號以前完成減員申報,公司與員工只需承擔當月社保費用。
當月離職,次月1-20號辦理減員申報,公司與員工需承當當月及次月社保費用,社保局可返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即公司需承擔次月生育、工傷、醫療,員工需承擔次月醫療。
員工當月1-10日離職,社保停繳到當月,上月工資與當月工資一同製作,兩月社保費用、補繳社平差一同代扣。
員工當月11-20日離職,社保停繳到當月,社保費用、補繳社平差在當月工資扣除。
員工當月20-30日離職,社保當月無法申報停止,次月1-20日辦理停止到離職月份,當月社保費用、次月醫療保險費用、補繳社平差在當月工資扣除。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是一種為 喪失勞動能力 、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養老保險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如果斷繳養老保險,以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社保部門將會保留,待以後繳費時,將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斷繳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將中斷,以前的繳費年限不能連續計算。要從重新繳費的時間開始計算。同時從未按時繳費當月起,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果及時進行補繳後,可以連續計算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補繳期間發生住院費用不予支持。
❸ 員工在月初提出辭職,當月還應給交社保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離職當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
員工在職一天就應該給員工繳納當月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也就是說,只要職工在職1天,企業都要為職工繳納社保,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
(3)員工月中離職社保繳納擴展閱讀:
個人社保的繳納方法:
1、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❹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應當正常為其繳納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內
社保是依據解除勞動合同容記錄來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規定,當月的工資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會保險。
社保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❺ 員工離職當月公司是否應該繳納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抄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並自次月起暫停繳費。
自次月起(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❻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6)員工月中離職社保繳納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❼ 員工月初離職,需要繳社保和公積金么
離職後,根據離職的時間來決定公司是否當月繳納社保。
一般來說,月初及月中離職的,當月社保停繳,一般情況下當月公司不會給員工繼續發工資了,社保繳納需要扣除上月工資,不便於操作,而且員工的新單位完全有時間在當月給員工上社保,所以停繳沒有問題。
月末離職的,當月社保一般由原單位繳納,下月停繳,因為本月是有可能支付給員工工資的(特殊情況扣除工資的除外),而且月末社保不辦理相關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7)員工月中離職社保繳納擴展閱讀: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