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社保新政策。對創業企業的影響
那些平時不給基層員工交社保的企業,等著倒閉吧
㈡ 社保新政即將實施,對企業員工有什麼影響呢
國家沒有出台任何社保新政策。目前還是原來社會保險的政策,加上特殊情況減免社保費。沒有其它。
㈢ 社保新政下企業的人工成本如何優化
在充分研究勞動法、會計法與稅法基礎上,充分研究新政要點,伯特咨詢基於多方實踐論證及總結認為,企業可以進行工資發放時間、發放地點、發放項目、發放途徑上籌劃,科學進行收入類型設計、核算與發放並進行各類稅費申報,合規降低社保、公積金、個稅、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單位客戶在提升勞動效率與員工實際收入的基礎上,降低薪稅成本,實現多發工資的目的。
伯特咨詢將企業在社保新政下的應對策略總結如下:一、調整企業的工資結構和總額;二、調整企業用工方式,考慮採用非全日制、勞務合同、勞務派遣等用工方式;三、合理提高雇員素質,提高人效,梳理優化業務流程。
具體來看:
第一、優化業務流程,尋求新的業務合作方式。 傳統人力資源管理方式是,企業僱傭員工,員工為企業服務。在新形勢下,企業梳理工作流程,充分考慮外包、分包、眾包、內包等新的合作方式。這些方式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供新思路。首先,讓我們來了解新型合作方式的內在定義和關鍵區別。外包是指利用企業外部的人力資源為企業內部的生產和經營服務。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發包人)將其承攬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單位。眾包是指把過去由員工執行的工作任務,以自由自願的形式外包給非特定的大眾網路的做法。內包是指企業內部員工承包企業某部分工作任務或生產經營任務。在勞動關系的認定上,內包是最容易與勞動關系混淆的。
第二、調整用工方式,有效降低人工成本。過去,企業為加強對員工的管理,以勞動合同制員工為主,未來企業為輕裝上陣將根據企業各崗位職責的不同,個性化的選擇用工方式。除勞動合同制外,其他幾項用工方式分別為: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民事僱傭。
第三、調整工資結構,合理降低人工成本。 在利潤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很難接受人工成本的增長;為了合理合規的降低人工成本,必然調整員工工資結構。如何適當的調整工資結構既能為企業降低成本,又能規避法律風險,最後還能有效激勵員工,這是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話題。由於,每個企業都有不同的工資結構,在此不一一詳述。
㈣ 員工不買社保,企業如何規避風險
由於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內要承擔的各種費用容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於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
因而對於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4)新政策社保企業怎麼應對擴展閱讀:
1、與員工簽訂協議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補償標准
不得不承認有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比較低,如果要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自身的生存狀況都存在比較大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要錄用這類員工,只能由雙方進行協商先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商業保險規避一定的工傷風險,之後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額給予社會補償。
同時員工也承諾放棄對用人單位主張補繳社會保險的權利或者今後主張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承擔方式。
2、與雙重勞動關系員工的原單位達成發生工傷後的處理協議
如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的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由於在新用人單位發生的工傷,不能使用原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規避風險。為此新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的原單位進行聯系達成借調的意向,或者發生工傷後由原單位進行申報,由新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㈤ 社保、個稅新政下,企業、HR該如何應對
對於大部分HR來講,這意味著工作量又要增加了,新個稅累計預扣演算法很復雜,社保內也不能批容次計算,員工人數少的公司,HR還能勉強應付,要是規模大,員工人數多,那真的是很頭痛了。薪酬計算等所有這些復雜的excel工作,找對方法的話,其實可以快速解決。比如薪人薪事已經嵌入最新的個稅社保演算法,HR只需要導入員工薪酬數據,系統就會根據新演算法自動計算,一鍵出結果,每月算薪工作輕松搞定,讓HR的工作超級省心。
㈥ 員工不願意交社會保險企業該如何應對
1、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 由於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於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於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2、與員工簽訂協議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補償標准 不得不承認有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比較低,如果要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自身的生存狀況都存在比較大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要錄用這類員工,只能由雙方進行協商先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商業保險規避一定的工傷風險,之後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額給予社會補償。同時員工也承諾放棄對用人單位主張補繳社會保險的權利或者今後主張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承擔方式。 3、與雙重勞動關系員工的原單位達成發生工傷後的處理協議 如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的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由於在新用人單位發生的工傷,不能使用原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規避風險。為此新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的原單位進行聯系達成借調的意向,或者發生工傷後由原單位進行申報,由新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㈦ 社保入稅政策對企業有什麼影響,有什麼應對方法嗎
這個對企業相對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因為在那企業的開支
㈧ 社保入稅對於企業的HR來說,我們如何應對
社保移交稅務部門徵收,對企業影響最大的就是企業要為職工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要和繳費基數一致才行,如果不一致的話,那麼就會面臨處罰的風險。
「社保」改革後的HR工作方向
針對上述問題HR就需要做到以下三點:
1、調整企業員工結構,調節企業的用工制度,根據相關社保改革的規定合理的減少企業員工繳納社會保障金的人數。
2、利用稅收窪地合理的規避社會保障金繳納標准高的區域,調整高工資員工的收入結構,進而降低社會保障金繳納基數。
3、為員工積極普及新的社保政策,讓員工了解新的社會福利並主動參與企業的社保規則調整,確保企業與員工利益均得到相應的保障。
㈨ 中小企業如何有效應對社保入稅
答:一、將勞動關系改為業務合作關系
二、活用非全日制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