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否具體介紹一下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執行期限
各地的減免政策統一從2020年2月開始執行,不得延後執行,終止月份按各省份具體實施辦法執行。各地確定的減免政策執行月份要連續連貫,執行期限的合計月數不得突破11號文件規定的上限。具體來說,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徵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可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減征期不超過3個月,也就是說減征政策可以執行到4月份。湖北省對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
各地的減免政策要嚴格界定為費款所屬期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補繳減免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免政策終止後的社會保險費,均不屬於此次減免政策范圍。
B. 小微企業社保減免政策到年底老闆還讓個人交對嗎
小微企業社保減免真的到年底老闆還讓個人交對嗎?這個肯定是不對的,他因為講話,姐個人所得不應該惹的社保是一種減免的,這個部門交。
C. 北京小微企業社保減免政策什麼時候截止
您好
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特殊類型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D. .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按照《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版(人社部發〔2020〕49號)規權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免徵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徵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
E. 社保減免政策
個人交社保沒有優惠政策,個人自己交社保和掛靠單位交社保,至少都要繳費滿15年。
區別主要是如下三方面:
1、在單位工作,女性職工50周歲退休,繳費是強制性的;
2、自由職業者交社保,繳費自願,女性要55周歲退休;
3、假設都是按照最低數交社保,在單位工作的,繳費比例高些,你若掛靠單位,費用全部由你出,成本比較高。
個人社保注意事項:
個人參加社保能夠得到社會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麼個人參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以下就該部分問題進行詳細介紹。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F. 中小微企業的社保費優惠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在2020年2月-12月期間,中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免徵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優惠政策。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G. 2020年社保公司部分減免到什麼時候
2020年7月結束。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7)中小型企業社保減免政策時間擴展閱讀
部分省份到2020年底。
2020年7月河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減輕企業和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
根據《通知》,對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由原來的2020年2月至6月,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由原來的2020年2月至4月,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已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認定辦法》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的,原申請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可繼續延長至2020年12月底。
新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經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單位)認定小組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的,可緩繳自申請當月至2020年12月按規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H. 2020小微企業減免的社保以後還需要補嗎
不需要補的,這個是屬於政策減免,對單位部分的補助,個人部分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