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稅務部門徵收社保以後,對於靈活就業人員有什麼樣的影響
對於靈活就業的人,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影響,因為靈活就業的人,在每年的支付過程中,不是通過社會保障部門來支付費用,而是通過代理商銀行支付費用,或直接通過網路銀行渠道完成付款,因此對您不會有任何影響,我們只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款即可支付您自己的員工養老金保險和醫療保險。
由於靈活就業的人沒有固定的工資收入,因此我們無法談論繳費比例是否增加,我們仍然可以在支付率的60%至300%之間自由選擇。當然,一些靈活的就業條件更好,所以您的繳費率相對較高,但是沒有問題,但是一些靈活的就業條件相對較差,所以您的繳費率將會相對較低,沒有問題,這符合改革的要求。但是,作為公司的員工,這不是必需的。必須根據您的實際工資收入的標准嚴格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這符合社會保障稅制改革的要求。
㈡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這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是好事還是壞事?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將規范企業不合規的社保繳費行為,有助解決漏繳、少繳社保問題。
由《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可知,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對於企業來說,其實很多企業都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在與員工簽合同的時候將員工的工資壓的十分低,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用更少的錢來繳納社保,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偷稅漏稅現象。而社保由稅務機關全責徵收就很好的遏制了這一想像,可以促進社會的良性發展,同時也規范了很多企業的納稅規范。
小編認為,這一改革是十分可取的,既可以調節國家收支平衡又可以規范企業的行為,何樂而不為呢?
㈢ 社保由稅務局徵收少交的怎麼整改
社保由稅務局徵收後,少交的社保費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3)社保繳費稅務部門徵收後的應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㈣ 社保費有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對職工和企業會有什麼影響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社會的制度在不斷的完善,其中我國的社會福利也在不斷的進步。在不斷的改革之下,我國的國力在增強著,我國的各種制度也開始變的便捷起來。以前辦一個事情需要跑十幾個單位的情況,再也不會出現了,我們的辦事窗口都集中到了一個便民服務平台。很多業務也都開始了合並辦理,比如說社保業務。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對職工和企業的影響就是辦起事情來更便捷了。雖然在剛開始辦理的時候會多跑幾個地方,但是辦理成功之後就不再麻煩了。接下來我就分三點來說一說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對職工和企業的影響。
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之後就相當於各個網路都接到了一起,再也不會發生報稅的數據和社保的繳費數據不同的事情。社保也會徵收的更為准確,不會再被企業鑽空子了。
你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給我留言吧。
㈤ 多地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社保是如何繳費的
“可以在手機支付平台通過稅務繳費平台繳費”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㈥ 社保由稅務部門徵收後,會給企業帶來怎麼樣的壓力
如果企業一切按規矩辦,那當然無所謂壓力。但有的企業總想躲開這一塊或者少交點,常用的手段就是不按實發工資為基數計算社保費用,而按照最低工資計算出的結果來繳費。現在由稅務部門代征社保,這問題就可以避免。因為稅務部門要求企業有報財務報表,而且要審計後的真實報表,這種報表上必然有真實的工資數據,所以計算基礎真實了,企業想躲也沒有辦法。反之,如果工資總額造假少作,那利潤總額必然提高,而利潤要交所得稅,還是要多繳稅,所以企業這么做得不償失。總之這種作法保護了員工權益,也可以保證社保費的足額收繳,對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都是好事,對大多數依法辦事的企業也沒有損失,是件好事。以上是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㈦ 社保費的徵收職責移交稅務局了,社保局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有必要。因為移交給稅務局的是「徵收和管理」,這只是社保局工作的一部分專。
其他方面:屬
就事論事,先說資金。徵收管理(通常意義上的收錢)移交給了稅務局,但還有社保資金的運營、撥繳和支付管理。不是收上來錢就完事了。例如,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
人員方面的工作。例如負責退休職工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支持就業創業群體、貧困群體、對接企業等等。
公共職能方面。例如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具體管理工作;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