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基數比工資還高,詳細看問題說明
你好樓主,社保的抄基數是按照工資來襲核算,也就是你的薪酬,報酬。扣掉社保,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還有其他項目以後的數字是實發工資,也就是你的到手工資。社保基數並不是按照你的實發工資來計算的,而是應發工資計算,望採納!
⑵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實際發放工資必須一致嗎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員工實際發放工資不同,社保的繳納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專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屬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2)社保基數比工資低很多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⑶ 社保繳費基數比實際工資低可以嗎
保是按員工實際工資繳費,如果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才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專
按照規定是要求:
工資高於當屬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員工實際工資繳費
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
現在大部分企業都只交最低基數,效益好的單位可能會交高點,普通的企業都是交最低基數的。
某種意義上來說算合法吧。(喵喵保)
⑷ 實際工資低於繳納社保基數,請問這樣合法嗎
合法,社保繳來納基自數只是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一個平均值,員工的實際工資低於平均值是可能的。
例如:有的人工資水平2000元,有的人工資水平8000元,則這兩個人的工資平均數是5000元,2000元低於5000元也是合理的。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即可。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⑸ 社保繳納基數比工資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個人實際工資與社保繳費基數有回直接關聯答,按政策和規定繳費比例計算,個人工資基數越高,繳納的社保費就越高。單位部分的費用也要按個人工資基數比例計算給你交納。現在交的社保費多,退休時的退休工資就越高。
⑹ 我社保繳費基數比實際工資高,好還是不好
1、一般來說,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第一次就是以職工的月工資。以後,就以職工上年回收入平答均工資來作為社保基數,工資只是收入的一部分,具體你應該確定一下你的實際收入情況。
2、社保基數高對於企業與個人來說都需要多繳納,當然到時享受的保險金額也越高。企業繳納社保的比例遠遠高於你個人承擔的比例,如果你通過計算確定你的收入比社保基數低,你可以權衡利弊後建議公司調整社保基數
。
⑺ 個人繳納社保選擇高檔還是低檔劃算退休後工資高低檔工資相差比例大嗎
1、個人繳納社保要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如果收入高,可以選擇高檔的;如果收入低,就選擇回最低檔答。交的基數高,退休時的工資就會比別人高;相反,交的最低基數,就只能拿到最低的退休工資。
2、退休工資,不只是和社保交費基數有關,還跟你的繳費年限、工齡都有關系。選擇高檔和低檔,並不存在哪個檔次更劃算、虧不虧的說法。當我們有經濟條件的時候,可以選擇高檔次來繳納,反之,則選擇低檔次繳納。
(7)社保基數比工資低很多擴展閱讀
1、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一般是在7月。
2、繳費比例。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3、社保繳費計算公式: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⑻ 社保繳納基數比工資低
個人實際工資與社保繳費基數有直接關聯,按政策和規定繳費比例計算,個人工資基數越高,繳納的社保費就越高。單位部分的費用也要按個人工資基數比例計算給你交納。現在交的社保費多,退休時的退休工資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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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社保申報工資比實際的少會有什麼影響
社保申報工資比實際的少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都有非常大的影響。
一、對勞動者而言,繳納社保的基數比實際工資少,相當於用人單位應繳納的部分變少,勞動者相對應享受的各類險種福利都會大大縮減,最明顯的有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即拿到手的養老金以及生育報銷費用大大縮水。
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投訴,社保局會責令用人單位補足。勞動者也可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對用人單位而言,未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律,會面臨行政處罰。
二、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 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9)社保基數比工資低很多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3、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5、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6、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7、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8、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9、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11、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