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繳費基數和工資的關系
你自己繳費,和公司的繳費,計算退休費的辦法是一致的,只要你繳納的養老保險基數一致,是可以得到同樣的退休費,關鍵在於,你在企業繳費,你個人只承擔8%。你自己繳費,要承擔20%,至於工傷,生育以及失業保險,發生了才享受,不發生是不享受的,一般個體繳費,不繳納工傷,生育以及失業保險,並且工傷和生育保險,是單位繳納,和你個人沒關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2. 工資總額和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可以嗎
一般情況不會的,因為企業只要達到最低基數就行。
當然如果有什麼情況需要社保索賠時,可以讓公司補賠未依工資基數交的那部分。
3. 社保繳納個人和企業的比例是多少
企業和個人保險繳費比例,對於不同的參保者來說,單位和個人保險繳費的比例是不同的,而且,由於不同城市的經濟水平不一樣,社保繳費比例也是不一樣的。下面為一般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1%,個人繳納比例2%+3。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2%(農業戶口個人不需繳納)。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3)企業工資和社保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企業基數: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上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下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2、工傷、生育、醫療保險
上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下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繳費比例
4. 公司社保繳費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不一致 社保局會查嗎
不會,第一,社保繳費基數是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資,如果你沒有上一年的記錄,可以有版單位權與社保商定一個繳費基數,第二,由於疫情期間社保對單位有照顧政策,單位可以與社保協商,用比較低的基數繳納社保,減輕單位負擔。
5.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是以員工工資為基數還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
這個基數問題,少數公司是按照員工工資為基數,但是大部分都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的,這樣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大筆成本。這個不稀奇,很正常。對我們員工來說問題也不是很大。
是以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的,如果是在國家事業單位,這個數字很好確定的,但是如果在其他的所有制公司,基本工資就是指你的獎金或者補助之外的,也就是工資基本固定的那部分收入來計算的,如果是工資數字變動很大的崗位,
一般公司都會給出一個指導性的各崗位的數額,然後一年就按照這個標准來進行核定的,比如,銷售人員的工資裡面,績效佔了很大比例,但是這個在每個月跟業績掛鉤,沒法確定,那就按照公司的平均水平或者公司規定哪個職級就按那個標准來進行執行。
(5)企業工資和社保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況為例, 2003 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 1847 元。
調整情況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與2007年相比,2008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從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則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標准運行期從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個體商戶,自由職業者,繳費基數下限為1735元,上限為8676元,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
與2007年繳費基數從1478元到7392元比,繳費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時,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比2007年也提升,從960元到8676元。
2008年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均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6. 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上的工資就是社保繳費基數嗎
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上的工資不是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回60%--300%為繳納基數答。
保繳費基數計算方法
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一、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二、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三、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6)企業工資和社保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繳費基數政策進行調整:
一、明確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在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范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7.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到底應該是多少
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7)企業工資和社保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