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醫保最低繳費基數
各地規定不同,例如:廣州的社保(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2258,基本醫療保險專最低繳費基數2873);深圳屬的社保(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2757,綜合醫療保險2757);珠海的社保(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2046,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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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2019年社保及醫保的基數可以不一樣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每個人的基數是不一樣的,基數是個人本人去年一年的平均工資。
醫療保險每個人交的比例是一樣的,個人繳納基數的2%,單位繳納基數的9%。
『叄』 社保醫保基數是多少
各省各地社保醫保繳費基數不同只要知道當地社保醫保繳費基數就知道了江蘇各地社保醫保最低繳費基數是2940元個人參保社保是20%醫保是10%+5元(大病互助基金)=個人共繳費8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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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社保基數對醫保的影響
基數是越高越好。我國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都是採取統分結合的方式運行,也就是個人交一部分,國家或單位再按相應比例交一部分,兩部分的資金組成了個人帳戶基金。國家或單位交的比例參照個人交的比例,一般是一比一,而個人交多少就取決於社保基數,所以基數對養老金的影響是決定性的。
也就是說,如果社保基數是現在的三倍,那麼到時領取的養老金就是現在的三倍。當然,按保險條例的規定,並不是個人收入全部算到社保基數里,這是有一定的計算范圍的。可以參考社保條例計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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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社保裡面醫療保險的比例
.繳納的比例大致如下,但基數及繳費比例具體情況應以各地區的社保中心規定的執行情況為內准,容以下比例標准作為參考:
養老:單位18~23%,個人8%
失業:單位2%,個人1%;
工傷:單位0.6%-4%,個人不承擔
醫療:單位8%,個人2%
生育:單位0.6%,個人不承擔
有些城市會有大額醫保,具體按當地政策執行。
『陸』 社保基數對醫保的影響嗎
基數是越高越好。我國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都是採取統分結合的方式運行,也就是個人交一內部分容,國家或單位再按相應比例交一部分,兩部分的資金組成了個人帳戶基金。國家或單位交的比例參照個人交的比例,一般是一比一,而個人交多少就取決於社保基數,所以基數對養老金的影響是決定性的。
也就是說,如果社保基數是現在的三倍,那麼到時領取的養老金就是現在的三倍。當然,按保險條例的規定,並不是個人收入全部算到社保基數里,這是有一定的計算范圍的。可以參考社保條例計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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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社保中個人交的醫療保險比例和繳費基數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社保全稱社會保險,指版一種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主權要是幫助公民面對某些社會風險,保障基本得生存資源。社保主要包括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是可以買社保的,但是僅限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至於個人交醫療保險時的繳費比例和基數交,則是由當地的社保部門規定的,建議您聯系本地的相關社保部門進行咨詢。
個人交社保僅限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辦完了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上述的材料和辦好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的醫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
提醒您,對於單個人而言,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應是優先考慮的保障項目,有了社保後,可以買商業保險作為平時保障的補充一般的順序為意外險、重大疾病險、醫療保險以及養老保險,其中醫療費用險最迫切,意外險是必需品,養老險酌情購買。
『捌』 職工社保和醫療保險是怎麼繳納的比例多少
職工社保一般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由單位和個人承擔,按照職工工資,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1、法定的職工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2、根據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8)社保基數小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按2%繳費,由單位在其工資中按月代扣代繳。
例:王某月工資收入為900元,線每月應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為900元*2%=18元。
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退休人員個人不 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
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玖』 醫保的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即醫療保險參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繳納醫保費用計算的基數。
現行我國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一般以本人工資確定,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月工資總額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但因各地區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具體繳存基數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繳費基數一旦確定,一年內不能改變。
(9)社保基數小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它與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
2016年5月1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
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拾』 醫保基數怎麼計算
醫保具體繳費基數取決於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各個地區每年都會有所差別。以北京為例:
參照《關於統一2018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1599元,月平均工資為8467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18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8467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5401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927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080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387元。
六、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693.4元、失業保險費101.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016元、失業保險費60.96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77.4元、失業保險費40.64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203.22元、失業保險費6.77元。
(二)基本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414.9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59.28元。
(10)社保基數小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