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公積金繳存基數高於實際工資可以嗎,合不合法
不可以,不合法。
社保繳費基數是不能隨便更改額,由國家統一進行調整,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7月各地不同)來定社保基數,並且發布較低基數和較高的基數。一般來說企業為員工繳納的都是按照較低基數的計算的。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1)社保繳費基數比公積金高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各繳存單位應如實申報繳存基數,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發[1990]1號令)的規定統計工資,核算繳存基數,並對所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必須根據《關於貫徹落實<江西省關於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洪房字[2019]87號)的要求,在調整繳存基數的同時,通過單位網上業務大廳完成基數核定表的填列。
一個匯繳年度(當年7月至次年6月)只能在一個業務月度統一調基一次,不能分多個月度調整。單位所有符合調基條件的職工必須統一調整。
❷ 為什麼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與社保的基數不一樣
住房公積金和社保屬於不同的用途,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與社保的基數存在差異。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隨著社保支出缺口的增加,社保的繳納比例和相關政策變化頻繁。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❸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必須得一樣嗎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理論上應當是一樣的,因為他們都是要按照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除以個月,得出平均的繳費數額。
工資總額的規定應當是按照1990年統計部門的有關文件要求進行明確的。
而上下限的問題,多數地區都採用社保部門的60%到300%。但住房公積金部門有的地方也比較特殊會選擇最低工資,或者另外的一些形式。比如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最低交費基數達到了1667元,而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810元。
其實通過這一個就可以明確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可以兩個數值,因為下限不一樣。
實際操作中由於住房公積金和社保部門沒有聯網,獨立運作。雖然會浪費單位人事的重復勞動,但是又給了單位很多自主權,比如公積金交費比例從5%到12%靈活選擇。
因此會出現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社保基數普遍不一樣的問題。
而且近年來國家開始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在交納社保費的基礎上繳納住房公積金。而且繳費比例又是靈活選擇,不一樣的情況也越來越多。所以也就見怪不怪了。
不過大家要注意,沒有按照工資總額申報住房公積金基數和社保繳費基數都是違法行為,一旦被舉報查處都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但是執法部門不一樣,公積金是公積金管理中心,社保是社保稽核科或者勞動監察大隊。
一般來說除了靈活就業人員之外,其他人都沒有靈活選擇繳費基數的權力,按照國家規定交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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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社保和公積金繳納基數高低對比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既然提到公積金,那就是職工,此時社保繳專費基屬數應為當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結合當地本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確定,並不能自由選擇。
僅就基數高低而言,自然是繳費基數越高越好:屆時你的養老金相對高一些,公積金的儲存金額也會高的
❺ 社保繳費基數和公積金不同
公積金、社保繳納基數可以不一樣。
公積金繳納基數:
各單位應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3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4年月平均工資。
201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5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社保繳納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計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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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不需一致。
社保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6)社保繳費基數比公積金高擴展閱讀:
社保局對於社保的基數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4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即不超過30271元。
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繳存基數低於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將自動調整為1808元。
住房公積金和社保屬於不同的用途,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與社保的基數存在差異。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隨著社保支出缺口的增加,社保的繳納比例和相關政策變化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