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離職,企業應該給員工交社保交到哪一天
辭職當月還與原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此社保在下月進行停保,並辦理減員手續。專原公司還要協助離職員工辦理屬保險轉移手續。
根據《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徵收是與勞動關系的計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離職當月也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離職月份的社保。
社保轉移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人員減少表
3.養老保險手冊
4.身份證復印件
5.保險轉移單
6.繳費憑證
7.新單位勞動合同
Ⅱ 離職時工資不夠扣保險的個人還要補給公司錢嗎
你提出離職,而且是提前1個月,然後再這個月辦理離職手續,做到月底才離開的,那麼社保由公司和個人承擔。
如果你提出辭職後,就離開公司的,那麼公司讓你自己承擔全部社保費用,因此,工資就可能不夠扣社保了,你就要補錢給公司的。
Ⅲ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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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Ⅳ 員工離職了,公司去給他停社保,要帶些什麼材料
所需資抄料有:
1、蓋有公司公章的離職證明;
2、離職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3、從社保局網站上下載的職工異動表,內容填寫完整蓋公章,
5、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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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
參考資料社會保險-網路
Ⅳ 如果月初離職的話 公司有義務繳納當月的社保費用么 還是需要自己全額承擔
第一 沒有
第二 你這個問題 要和人事部協商
第三 一般都是月末離職的這樣都方便
第四 你月內初離職真的對容人事部工作有很多麻煩
第五 你可以問下相關的單位 了解下相關的政策 一般不給上的 但可以協商上的
第六 具體問下當地社會保險中心 電話12333
第七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附帶說明 建議你方便的時候多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和提高
Ⅵ 因社保問題,離職時公司要求員工補給公司錢
你好!裡面應該包括了你7月份的社保,因為你該月已離職,所以公司不承擔社保費用,全部由你繳納。
Ⅶ 上幾天班就離職的員工,單位要給他買當月社保嗎
需要看員工入職的日期,一般公司都是月底進行申報,月初進行申報確認內繳費,月容中進行扣費,如果員工是繳費之後離職,則屬於購買社保之後的行為,月底不做申報即可;但如果員工是月初離職,在公司還沒有繳費之前,則不需要購買當月社保。
1、入職當月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企業應當繳納當月社保;
2、按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可能會出現跨月的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單位應當申報從上月補繳社會保險費;
3、社會保險費徵收是與勞動關系的計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離職當月也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離職月份的社保。
Ⅷ 員工離職,當月的社會保險,是否由單位交
根據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回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答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加上《勞動法》也規定,當月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
由此看來,職工離職,當月的社保應該由原單位按正常情況繳納,到次月起才停止繳費。並且,該由單位承擔的部分不能由個人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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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