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年社保繳費基數表
2016年社保繳費基數,
是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算的,平均工資*60%就是社保基數。也有的按基本工資算。
② 2016個人社保繳納比例是多少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回資(最低數為答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③ 台州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回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答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並按政策實行保底封頂。繳費基數最低不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高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為個人繳費基數的8%,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單位繳費基數的20%。各地的經濟水平發展不一,所以繳費基數也是不同的。
④ 2016年浙江省年社保繳費基數公布,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
社保繳費抄比例
1、養老保險:襲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⑤ 2016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為多少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內上年度職工平均容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⑥ 2016年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屬於地方政策,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
⑦ 2016個人社保繳費標准
社保繳納一抄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⑧ 2016年個人社保交費基數是多少
社保包括了職工社保、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城鄉居民社保等情況,且各地每一年繳費基數上下限是不一樣的。
因此繳費基數是提高還是降低,並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結合當事人參保種類、上年度月均收入(職工)、個人意願(僅限後兩類)等對應確定。
⑨ 請問溫州市2016-2018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
2017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092元。2018社保繳費年度,溫州市區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按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也就是說,基數下限調整後為3055.2元,上限調整後為15276元。
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按2017年度繳費標准5368元的80%至300%之間申報,也就是說基數為4294.4元至16104元。
機關事業單位工傷、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事業單位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公務員醫療補助月繳費基數均按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092元確定。
各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省部屬在溫機關、企事業單位離休幹部年醫療費繳納標准為76656元。市區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年醫療費繳納標准為37080元。
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由0.8%調整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