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沒給我交社保,去下家單位還需要開離職證明嗎
1.需要離職證明才能交社保,而且《勞動法》也要求要開離職證明的。
2.用人單位內應當在解除或者終容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4.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2. 新公司會因沒有交社保和離職證明會不被錄用嗎
你可以找以前的公司開個離職證明呀,小公司直接找負責人或者老闆寫個離職證明蓋個章應該不難。反過來說,因為以前公司的原因沒有合同,社保和離職證明,新公司不應該也不會因為這個問題不錄用你,想想到底是不是其他什麼原因?
3. 公司未予我交社保,離職時也不給開離職證明
樓主復要注意一下簽的到底是「試用期制合同」還是「實習合同」。如果是實習合同就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范疇,而應適用一般合同法,可能得不到勞動合同法保護。當然如果實質內容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即使名稱叫「實習合同」也屬於勞動合同。 假如是屬於勞動合同:因為總的工作時間沒超過六個月,對方可以說當時准備簽三年以上勞動合同,那樣對方也合法,所以以後不管是正式合同還是試用期合同都要明確試用期限,超過試用期可以要求賠償的。社保是必須交的,對方必須全額補給你。合同是必須給你的,你也可以讓勞動局要求公司給你,但是現在意義不大。離職證明也沒什麼意義。所以,工資、社保費是必須給你的。如果你能夠證明有誤工費這回事也是可以主張的,當然這個比較難實現。你如果看這個公司不爽,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說他們勞動合同不備案,不給員工交社保:)。
4. 新公司交保險是否必須要有離職證明嗎
1.需要離職證明才能交社保,而且《勞動法》也要求要開離職證明的。
2.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4.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4)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可以直接開離職證明嗎擴展閱讀
1.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於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3.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4.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5. 公司沒簽合同和購買社保,給員工開離職證明,會負法律責任嗎
即使不開離職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公司就要負法律責任
6. 公司停交社保但沒開給我離職證明算違法嗎
公司停交社保但是沒開給離職證明算違法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要給在在職員工繳納社保,如果公司停交社保,就應該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應該開離職證明。
7. 你好!現在公司給員工購買社保,需要員工提供上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嗎我們公司就是以這種方式不給員工購買
現在大多公司都這樣,
特別是大公司,正規公司,任職重要崗位的,基內本都得提供上家公司的離職證容明。
有了這些才能繳納社保,不然真的交不進去。
不是不給交,是繳納不進去。
這個證明能證明上家公司的社保已經辦理減員,也能證明不是隨隨便便走的人,按程序走的。
8. 沒有繳納社保,公司就不能給開離職證明嗎
這個應該沒有這個規定,一般都會給正常離職的。有車的人可以在微信城市服版務裡面,查詢權有沒有什麼積分情況,微信現在已經慢慢使用起來了,它的很多服務都是便民的像生活繳納,購物,手機充值等等,這些功能給大家帶來了不少便捷,深受大家喜愛了。
9. 沒給上社保能否快速離職,並要求給我開離職證明
如果單位沒有上社保,那就根本就不算是一個正式職工跟兼職的那種,沒什麼區別,這應該可以快速離職。而且如果有合同的話,還可以要求單位把社保給補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