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企業員工,想咨詢社會保險每月增減員時間,公司最後繳費時間
北京社保,五險都是晚扣費,4月社保費用5月初才扣費。只要當月兩個單位增減員成功內,就不會斷容交
社保增減員是每月5-25號可以辦理。如果想4月新單位增員,盡量早點讓原來單位減員,正常減員成功,新單位也要等2-3天才能增員,而且也要給新單位萬一增員不成功的補救時間。盡量不要20號以後才開始辦理增減員,提前幾天比較好
㈡ 北京社保減員的人員當月可否再增員回來
北京社保減員的人抄員當月可否再增員回來的回答如下:
㈢ 北京社保當月做的減員,當月又重新增員,當月是否繳納五險
還得看托收銀行什麼時候劃款吧,如果銀行已經劃了6月份的你才做增員,不知道7月份用不用補
㈣ 北京社保當月減員的人員當月可否再增員回來
當然可以;滿足社保當月時間點就行,當月社保截止審核時間是每月的25號,也就是說25號之前都可以增減員,直接用公司的一證通操作就行了,九牛人力~望採納~
㈤ 北京公司當月減員,當月在另一公司增員,在社保網上能查到嗎
社保一般是每個月20-25日為截止日。
各個社保中心的時間不一樣,只要在截止時間前辦理轉入就可以當月上社保。
例如:增員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5日,那你在24日增員,申報是由本月起算,本月的繳費是由增員公司辦理。
轉出未轉入的狀態在25日後就正常了
繳費清單需要三個月後才能網上看到,列印
㈥ 北京社保增員時間的問題
在軟體里做一減員,在做增員就好,至於終止原因這個對於新參版統的人員專來說沒什麼權關系屬了,如果不放心可以到社保局一層的九號窗口重新考一個你們單位的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就好了。這樣呢直接就可以增員了
每月社保增員的辦理時間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單位辦理網上增員成功後,對於首次參保人員,應在收到地稅部門申報轉換成功信息的五個工作日後,持以下資料到參保單位所在的市、區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證卡製作手續。
根據社保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員辦理參加社保,繳納社保費用。因此用人單位新聘用職員後必須及時辦理社保增員手續,待員工離職後再辦理社保減員手續。
繳費單位當月社保費應在當月內申報繳納。每月16日,稅務機關統計需批量申報的繳費名單,審核無誤後,進行批量處理。具體批扣情況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㈦ 北京社保為什麼要求當月25日至次月5日增員或者減員
因為每月的1-5號規定為社保網申系統維護時間,進不去。每月25號之後要版扣繳,你如果不在權25號前做增員的話就趕不上本月25號至月底的扣繳了。
減員也是一樣,你要是在25號之後辦理減員,就晚了,已經扣掉你的費用了。
所以當月25號前申報增員或減員,當月即生效,25號之後申報就算作是下個月的了。
(7)社保北京企業增員減員當月次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網上申報減少原因為轉往本區或者轉往他區(無特殊情況減員均選此原因)。
2、辦理死亡減員需再提供北京市居民醫學死亡證明書復印件或鄉、鎮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火化證明;轉外國籍需提供國籍證明復印件和戶口注銷證明;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農保)需提供轉入區縣農保部門加蓋公章《北京市養老保險基金城保轉農保確認表》復印件(需註明轉入區縣農保部門賬號、行號、開戶名稱、單位名稱等信息)。
3、網上申報操作時間為每月5—25日早6:00—晚10:00
4、辦理業務所需提交的紙質材料請統一使用A4紙列印或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
㈧ 北京社保,在當月增員和減員時,是當月生效還是次月生效 有誰知道幫幫忙謝謝
是這樣子的,社保當月增員、減員是25日前是當月生效,25日後下個月生效。員工離職應在離職當月及時辦理社保減員,減員成功的次月不再產生社保應征數據。
㈨ 社保可以當月增員和當月減員嗎增減員為同一個人
如果是有關社保的問題,可以登陸當地社保局的網站,或親自到社保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祝你好運!
㈩ 社保增員、減員流程一般是什麼時候辦理
社保增員大多是當月增員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費;
當月減員也是下月生效,那麼就要當月繼續扣費;
有些以月初5號為劃分點,例如當月5日前增員可以算當月生效,當月需扣費;
當月5日前減員可算上月已生效,則算上月已停保,當月不需繳費;
不過各地政策和時間劃分不統一,還是需要自己咨詢為准。
(10)社保北京企業增員減員當月次數擴展閱讀
辦理參保人員增加
參保單位所提供的表格(一式兩份)和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均需加蓋本單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單位參加保險人員分兩類,一類為從未參加過社會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新參保人員),另一類為調入本單位時曾在北京市參加過社會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轉入人員)。
1.新參保人員增加
(1)辦理所需材料(須加蓋公章):
① 身份證復印件(本市城鎮人員);
②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本市農村戶口、外埠城鎮及外埠農村戶口人員還需提供。如果四險和醫療一起辦理時請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註明:「增加人員的繳費人員類別及相關信息已由單位核實無誤,如有問題由單位負責」,並須加蓋單位公章。
(2)填報報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
2.辦理轉入人員增加
(1)辦理所需材料: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
3.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4.經辦流程:單位網上取號後攜帶所填報表及相關資料到一層服務大廳收繳部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