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企業可以補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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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補繳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二公司補繳流程
1、直接提供補交月的工資憑證復印件,加蓋財務章和公章,憑證上要有員工的本人簽名。
2、員工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3、單位起草一份補交申請,就說是經辦人員失誤之類的原因,補交保險。上面註明員工姓名和身份證號。加蓋公章。
4、還需要帶著需要補繳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所需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7)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具體可以撥打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咨詢(異地需加區號),區縣參保建議咨詢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
② 單位社保欠費,個人可以單獨補繳嗎
單位社保欠費,個人不可以單獨補繳,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舉報,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下:
1、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2)企業社保補繳可以只交一種保險嗎擴展閱讀
1、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2018年11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稱,我國將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包括:
(1)限制招錄(聘)失信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限制失信企業參與社會保險業務合作項目,
(3)依法限制失信企業申請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4)依法限制失信企業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③ 可以一次性補交一年多的社保嗎
可以一次性補來交一年,不可自以一次性交十五年,必須繳滿五年一次性交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④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或給予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4)企業社保補繳可以只交一種保險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⑤ 個人補繳社保可以只交養老險嗎
個人是不能補交社保的。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版有是權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⑥ 公司補繳社保,我個人部分能讓公司承擔或補繳嗎
當然,個人部分必須是個人繳納的。如果公司同意補繳,你不需要任何證明。如果公司不同意補繳,你需要申訴到勞動仲裁,則需要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你證明你是這個單位的職工。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⑦ 企業給員工補繳社保只能補繳養老保險嗎
有些地方是有這樣的規定
養老保險只能補12月內,超過的需要提供仲裁書或者法院版判決書。主要是為了防止職工權和單位串起來,把社保往前補,以達到退休的目的。
失業一般跟養老一個政策
另外三個主要是怕單位補繳後,享受補交時間段相關待遇。如果期間發生了醫療費、工傷、生育,會按當地政策核算出待遇,由單位支付
有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