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可在不同城市繳納兩份社會保險嗎
理論上不可以在不同城市同時交兩份社保,但實際上具有操作的可能性。
1、根據回規定,每個人只能參加一份社保答
2、但由於目前尚未實現全國聯網,所以不再同一省份的兩地是可以辦理重復參保手續的,本省內自然不可以,會被系統提示重復參保。
至於說後果,主要涉及養老保險:今後只能以重復繳費為由申請退出其中一份的重復繳費部分,沒有任何其他利益的。
『貳』 關於社會保險發展趨勢問題
當前,社保制度建設還存在的比較突出問題有:
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沒有參保,其中私營企業、小微企業參加城鎮職工各項保險的比率偏低;
二是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還不夠順暢,適應流動性不夠;
三是待遇差距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
四是基金難以保值增值;
五是經辦管理體制仍然存在部門分割的狀況。
未來社保制度發展面臨較大挑戰:
一是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對參保和政府投入帶來影響;
二是人口老齡化加速,可持續發展問題凸顯;
三是城鎮化加快,對制度適應流動性提出更高要求;
四是人民群眾對公平享有社會保障的訴求日益增強。
完善社保體系的對策建議有:
一是進一步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使廣大人民群眾更好地享有社會保障。包括完善養老保險參保激勵機制和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盡快出台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政策。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完善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制度。
二是繼續深化改革,促使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包括整合城鄉居民養老、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實現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增強基金統籌調劑功能。
三是建立健全促進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的機制。包括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經辦服務體系,為可持續發展提供基本支撐和保障。
四是推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通過落實和完善稅收支持政策,鼓勵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同時,鼓勵商業保險發揮補充性作用。
『叄』 中國社保的現狀與未來發展趨勢
普及是大趨勢。
但還有很多等待改進、規范和完善的地方。
『肆』 80後有沒有必要交社保以後的社會發展趨勢是不是就不用個人購買「社保」了
如果你一直沒有單位,只是個自由職業者,你還是自己買個社保吧。這是最基礎的保障。
『伍』 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前景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迅速,社會保障事業也迅速加快發展,社保基金逐年增回加,人們答養老意識由傳統型向社會型轉變,投保人數快速增長,投保金額越開越多,除個人投保金外,國家每年都增大投資數額,同時放寬政策,除城鎮戶口有企事業工作證明的人員參保外,農民工有經營執照或有勞動合同人員也可以投保,國家大力支持,近年來,國家大量招收了醫保和勞保工作的公務人員,以後要發展到廣大農村去,這是將來發展的趨勢,應該是不錯的。
『陸』 小庫模式會是社保代繳未來的趨勢嗎
51社保企業負責人余清泉認為,大庫存在一些合規性問題,小庫模式會是未來的趨勢。內目前,51社保也推出了集成容的硬體機櫃,將不同企業的UK都插在機櫃上,客服在軟體端操作需要時,可隨時調取對應企業的證書,這樣客服人員效率也有所提高。
『柒』 社保發展趨勢
會越來越完善,不過養老保險虧空13億,不知道國家會怎麼處理
『捌』 1.我國農村居民社保體系建設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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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前景展望目前,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的重要時期,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但我國仍有數量龐大的農業人口,他們生活較為貧困。黨的十七大確立了到2020年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提出了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但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基礎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強;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仍然滯後,最需要扶持;農民群眾生活困難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最需要加快解決。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階段,特別是在當前遭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部分農民工返鄉、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放緩的形勢下,切實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僅必要,而且緊迫。1.我們對農村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充滿信心一是國家已經將建立一個覆蓋全民、惠及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列為國家發展的重要目標,農村居民不可能被忽略,城鎮、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將會一道向前邁進;二是公平、正義與共享已經成為我國社會的主流價值,社會保障不再是城鎮居民的專利,在城鎮居民越來越多地享受社會保障制度的好處時,農村居民也不會例外;三是城鄉統籌發展作為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原則,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作為其中的重要內容,必然要被納入其中並得到統籌發展;四是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為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經濟落後不再成為阻滯或者延緩為農村居民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理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均日益具備相應的財力來支持農村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五是農村居民對社會保障的迫切需要,決定了國家必須高度重視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如農村人口在加速老齡化,農村計劃生育使家庭保障功能持續弱化,加之土地保障功能也在持續減弱,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農村居民將出現普遍性的生活風險與權益缺失;六是以往的城鄉社會保障改革試驗,均為建立城鄉統籌、適合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提供了經驗與教訓。2.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已全面啟動,進入制度建設的快車道《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戰略:理念、目標與行動方案》中指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戰略目標,是從彌補制度缺失、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入手,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沿著公平、普惠、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在解除人民生活後顧之憂的同時,不斷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並增進人民的幸福感,切實維護個人的自由、平等與尊嚴,在本世紀40年代末邁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福利社會」。然而,從城鄉分割到城鄉統籌,從制度殘缺到體系完整,從差距巨大到公平普惠,還只能循序漸進。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需要遵循的原則包括:一是普惠的原則。即社會保障制度應當能夠覆蓋到所有農村居民,並盡可能地滿足他們的社會保障需求,以通過這一制度安排實現共享國家發展成果。二是公平的原則。即消除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歧視性,代之以公正地對待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需求,在實現農村居民內部公平的前提下,再追求全體國民社會保障權益的公平。三是城鄉統籌的原則。即消除城鄉分割現象,通過制度整合,將城鄉居民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最終實現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權益的平等。四是循序漸進的原則。由於城鄉差距巨大,長期分割而治所形成的路徑依賴,以及地區發展不平衡、傳統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等因素的束縛,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個過程,將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而加快進行。在確立了總體目標與基本原則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具體方向包括:(1)根據綜合援助的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建立城鄉一體的綜合型社會救助體系。從社會保障體系各子系統的功能來看,綜合型的社會救助體系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性工程,因為它面向的是低收入群體尤其是其中的困難家庭。一方面,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困難不僅僅表現在生活資料匱乏上,僅僅依靠最低生活保障是無法真正全面解除農村困難居民的生活危機的,還需要有其他的救助制度安排加以配合,包括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均需要有相應的救助制度。因此,在目前正在探索的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與住房救助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投入,在城鄉統籌的條件下完善制度,它將確保每一個農村居民不再因生活困難而陷入絕望的境地。(2)根據城鄉統籌的要求,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軌,形成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並最終向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邁進。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實質上是建立在政府與農民個人分擔責任基礎之上的一種疾病醫療保險制度,它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分割,這種狀態不僅不能有效地整合資源,分散疾病醫療風險,而且阻礙著城鄉居民的流動,直接影響著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是必須整合的制度安排。事實上,已經有一部分地區根據城鄉統籌的原則,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進行了制度整合,如浙江杭州、四川成都等市均不再分為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而是實行統一的居民醫療保險,統一經辦。這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的方向,它將有利於消除城鄉分割的格局,縮小城鄉居民在疾病醫療保障方面的待遇差距。目前,不僅城鎮居民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要比農村居民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要高得多,而且國家對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補貼也比農村居民高,制度的分割實質上體現為投入的多寡和待遇的高低上。因此,根據醫療保障制度統一化的取向,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核心成果提出,全國的醫療保障制度發展目標與方向是盡快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農村居民新型合作醫療,使之成為一種制度安排;同時逐漸促使疾病醫療保險向健康保險邁進,經過縣市、地市級統籌,最終向全國統籌的方向邁進,讓全體人民公平地享受到醫療保障。(3)根據老有所養的民生目標,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惠及農民的偉大事業,它不僅改變了農民世世代代養兒防老的千年傳統,也讓農村老年人從此進入了可以退休養老並享有體面、尊嚴生活的新時代,因而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地方政府也普遍具有積極性。按照《指導意見》規定,2009年全國有10%的縣(市)納入新農保的試點范圍。但據悉,目前各地政府對加入首批試點的積極性非常高,申請者遠遠超出了10%的試點指標。也就是說,在今後幾年,中央政府可以根據試點工作情況和國家財政增長情況,適當擴大新農保的試點范圍,加快新農保的推進速度,滿足廣大農民的參保願望。當然,這一制度在試點實踐中還需要擴大投入、完善經辦機制與管理體制。2009年中央財政為參保農民提供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每人每年補貼30元。這個標准,盡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貧困地區農民的生活,甚至幫助其解決燃眉之急,但總體上水平仍然偏低,與城鎮居民相比差距甚大。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會再次提高,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兩者比較,更說明新農保的保障水平較低。2003年開展新農合試點工作時,每個農民的保障水平只有50元(中央政府20元、地方政府20元,農民自己繳10元),水平也不高,但隨著財政實力的加強,很快就提高到100元的水平,翻了一番。目前,北京市參加新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在地方財政的大力支持下,每人每月可以領取280元的基礎養老金。隨著中央財政的增加和地方經濟的發展,各地新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水平也會水漲船高,給農民提供更高水平的養老保障。無論如何,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將作為一個單獨的制度安排,為農民年老後提供適度的經濟保障。(4)適應人口老齡化的需求,積極發展老年福利事業,以及其他福利事業。人均壽命的不斷延長使農村老年人口不斷增長,而農村家庭結構的小型化與農村年輕人口大規模進城,又使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服務功能大幅度削弱,農村老年人對社會福利事業的需求日益高漲。因此,在農村地區大力發展老年福利設施、建立老年福利津貼等制度十分必要,它將是未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方面。此外,殘疾人福利事業、婦女福利事業與兒童福利事業都需要發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滿足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需求,確保農村居民的生活有安全保障,並隨著國家發展進步而不斷提升其生活質量。(5)完善農村災害救助制度。我國是一個多災害國家,自然災害一直是影響農村居民生計的重要因素,而傳統的政府救災又日益不能滿足現實的需要。因此,改革農村救災體制將是一項重要任務。在這方面,需要重視如下工作:①需要確立政府主導下的多維救災體制,即政府仍然應當承擔起救災的主導任務,並直接承擔著緊急救災任務,但未來的救災體制中還需要充分利用和發揮商業保險等市場機制的作用和慈善公益事業等社會機制的作用。②需要確立分級負責的體制,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救災事務方面應當有相應的職責劃分,並承擔相應的財政責任;全國性的或大范圍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中央財政支出為主、地方財政支出為輔的支出結構,而對於局部性的、地方性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財政為輔的支出結構,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應當共同承擔起自然災害預防支出的責任。③需要完善災害救助管理體制。包括建立專事災害管理的機構,嚴格監管救災資金的使用,提高救災資金使用的及時性、安全性、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