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單位給員工操作社保轉入,但是提示「此人賬戶不是統籌內轉出,不能在此變更」社保局可以強制轉出嗎,
就是保險轉移並沒有統籌,即之前繳納的地區和現在繳納的地區不能實現聯網,回需要去原繳納地區答社保局開具保險轉移單,並由新繳納地區社保局進行接收。通過後才能進行轉出。
具體內容是: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人員減少表,並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提供保險轉移單。然後拿著這些和養老保險手冊交到新公司的人力資源部,他們會將憑證和申請一並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轉到轉入地。
具體可以咨詢下當地社會保險中心。
⑵ 上海單位給員工操作社保轉入,提示此人個人屬性跟單位類型不符,不能繼續此變更
復可能是上家單位還沒有給勞動制者辦理社保轉移、轉出的手續。
社保轉移方式是: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⑶ 上海社保繳費是強制執行按工資全額繳嗎
上海社保繳費不是按照工資全額來計算繳費的,而是根據社保基數來進行計算繳費的。當年個人繳費基數按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根據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相應確定。
根據《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五條 社會保險費實行集中、統一徵收。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六條 新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繳費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3)上海社保繳費強行變更操作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十條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繳費單位申請緩繳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權證(包括房地產權證、有價證券、股權憑證等,下同)。對財產有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申請緩繳;對財產無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與對其財產有處置權的第三方共同申請緩繳。
第十二條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緩繳方應當提出緩繳期限和繳費計劃。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⑷ 上海社保轉入提示「此人賬戶不是統籌內轉出,不能在此變更」
你是更換單位跳槽者是吧,新舊單位在同城嗎?如果是,社保是無需轉移回的。但必須與原單位辦理答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勞動關系不存在了,並且原單位到社保局辦理了你的社保減員手續,你也拿到回工回執了,你與原單位就徹底沒關系了。
進入新單位提供身份證、回工回執,新單位就會順利辦理你的社保增員手續,就可以社保繳費了。
⑸ 上海社保基數報錯能改嗎
可以更改。
聯系區社保辦查詢單位是否已核定繳費信息,如果未核定則可提交正確的基數申報和公示花名冊在區社保更改;如果已核定,則需聯系稽核部門審核通過後方能更改。
如尚未繳費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區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填報《變更表》,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但如果已繳費的,之前的按填錯的基數扣款了,無法改變,次月按修改後的基數扣款。
(5)上海社保繳費強行變更操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⑹ 上海 社保的繳費基數可以更改嗎
不可以!社保基數每年的四月份變更一次,也就是說,除非你換工作單位從新辦錄用手續可以變,否則變不了,另外社保的基數最低是1975,不能低於這個,所以你已經是最低基數了不能變了。960是最低工資標准。
⑺ 上海社保基數具體調整方法
上海社保基數具體調整如下圖:
(7)上海社保繳費強行變更操作擴展閱讀:
1、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調整,是根據自己工資和社會平均工資進行調整的變化。一年一次。
2、城鎮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是根據平均月薪為基礎,如果他或她的工資並沒有改變,原則上不調整,只有在社會平均工資的60%,據為基礎的社會平均工資60%,高於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為基礎
3、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因無工作不能確定工資收入,根據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各地根據自己情況,確定幾個不同檔次,由參保人自己選擇。
4、由於各地社會平均工資公布時間不統一,調整基數的時間也不相同,一般都在每年5月以後。
⑻ 上海 社保的繳費基數可以更改嗎
不能。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⑼ 上海社保經辦平台,到這一步,再點擊都沒反應了。到底自助平台怎麼操作,求教。
工具:進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平台
1、插入具有「單位主管」許可權的數字證書,點擊「單位主管審批」按鈕進行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