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離職了,但是公司還在繼續幫離職員工代繳住房公積金,分錄應該怎麼做
單位的社保、公積金都使用其他應付款科目。
發放時扣繳個人部分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內-工資
貸:庫存容現金 等 (實發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個人代扣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代扣部分)
計提時的分錄也是計入其他應付款
借:管理費用 / 銷售費用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單位繳納的社保)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這樣,單位繳納的與個人繳納的,都在「其他應付款-社保」和「其他應付款-公積金」科目,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上面回答是基於這個正確分錄基礎上的,你不要把「其他應付款」理解為企業的欠款。
再回到你上面的問題,你代離職人員交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單位員工的)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單位員工的)
其他應收款-*** (代離職人員交的)
貸:銀行存款 (社保中心的扣款總數)
B. 員工離職後想讓公司代繳社保,並想補繳離職期間的社保怎麼辦理
員工離職後讓公司代繳社保,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掛靠公司,與公司訂立協議專,由個人承擔應屬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按期把應交款交給公司,由公司納入職工范疇統一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
員工掛靠公司繳納社保與勞動法相悖,也是得不償失的做法。員工自謀職業的,應當按靈活就業人員自行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繳費年限與之前在公司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員工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繳費的,所繳納的費用少於掛靠公司應繳費用,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掛靠公司應當按照繳費工資的28%(單位20%,個人8%)比例繳納,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按繳費工資的20%繳納。
C. 員工離職了沒找到新單位,讓幫忙代繳一月社保,請問分錄怎麼做啊我這樣做對不對
1、國家法律禁止代繳社保。所以,違法前提下,沒法答復你的問題。也不建議你公司這么做。
2、若這一個月之內,該員工發生任何意外,你公司等著賠錢吧。
D. 離職員工公司繼續為其繳納社保,員工交回的社保款會計如何做賬
離職員工公司繼抄續為其繳納社襲保,員工交回的社保款的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社保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3、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如果不計提離職人員社保款,
1、繳納時直接做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2、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4)計提離職員工代繳醫社保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編制方法為:
1、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2、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4、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常用會計分錄大全
E. 單位可以給離職的員工代繳一個月的社保嗎
可以的抄。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F. 扣回離職員工的社保費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交納時,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扣回時,借庫存現金,貸其他應收款。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社保費用用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歸集核算,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企業負擔,一部分為個人負擔。
正常情況下,企業負擔部分與工資一樣計提,借記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個人負擔部分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由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
離職員工,其繳納的社保費如果確定由員工自行負擔,當其仍有工資未發放時,則全額從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中扣除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即可。當其工資已經發放完畢,需要該員工另外交款時,則應轉為其他應收款科目,收回該離職員工交款,貸記其他應收款即可。
G. 員工離職後想讓公司代繳社保,並想補繳離職期間的社保怎麼辦理
來員工離職後讓公司代繳源社保,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掛靠公司,與公司訂立協議,由個人承擔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按期把應交款交給公司,由公司納入職工范疇統一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
員工掛靠公司繳納社保與勞動法相悖,也是得不償失的做法。員工自謀職業的,應當按靈活就業人員自行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繳費年限與之前在公司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員工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繳費的,所繳納的費用少於掛靠公司應繳費用,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掛靠公司應當按照繳費工資的28%(單位20%,個人8%)比例繳納,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按繳費工資的20%繳納。
H. 為離職員工代繳的個人部分社保怎麼入賬
工資與復社保的有關分錄可以分為制兩步:
第一步計提工資與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依據員工工作性質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公司繳納部分)
第二步, 發放工資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繳納部分)
繳納社保、繳納個稅時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公司繳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繳納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沖減時的分錄: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 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I. 員工離職後想讓公司代繳社保,並想補繳離職期間的社保怎麼辦理
有社保關系視同有勞動關系,一旦有糾紛公司不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