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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與生育津貼的關系

發布時間:2021-01-12 00:48:51

① 享受生育保險和生育津貼需要繳納多長時間的社保

原則規定是需要滿一年的,但是每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有的地區繳費沒有連續交滿一年也是可以報銷的。所以建議到當地社保局問一下具體詳情。

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市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

2、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

3、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1)社保繳費與生育津貼的關系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第三條生育保險按屬地原則組織。生育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

第四條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

生育保險費的提取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確定,並可根據費用支出情況適時調整,但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為期間費用處理,列入企業管理費用。

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條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第八條生育保險基金由勞動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收繳、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險基金應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的生育保險基金專戶。銀行應按照城鄉居民個人儲蓄同期存款利率計息,所得利息轉入生育保險基金。

第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提取管理費,用於本機構經辦生育保險工作所需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及其它業務經費。

管理費標准,各地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員設置情況,由勞動部門提出,經財政部門核定後,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費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生育保險基金的百分之二。生育保險基金及管理費不征稅、費。

② 生育津貼和生育報銷的金額如何確定

生育保險金 = 生育津貼 醫療補助金津貼:以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順產情況下的補貼:(之前一個年度職工本人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順產情況下的補貼:(之前一個年度職工本人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難產情況下的津貼:(之前一個年度職工的本人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具體如下:

1、正常生育:3(個月) X 工資;

2、晚育:3.5(個月) X 工資;

3、生育並已領取《獨子證》:4.17(個月) X 工資;

4、晚育並已領取《獨子證》:4.67(個月) X 工資。


【醫療補助金】:以特區上年度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1、正常生育:2(個月) X 工資;

2、剖腹產或多胞胎:4(個月) X 工資。

(2)社保繳費與生育津貼的關系擴展閱讀

為維護生育保險基金安全,生育保險規定領取生育津貼需有連續9個月的繳費,避免選擇性參保。

為確保女職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保險還確定了補支待遇原則:如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後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支標准為申報領取津貼之月,用人單位職工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

③ 生育津貼和工資的關系

生育津貼是職工在生育產假期間的工資性補助,是由生育保險來出資的,在領取生育津貼後,用人單位就不會給員工發放工資了。

根據《武漢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四條生育津貼日支付標准,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上月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基數除以30日計算。男職工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個月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基數除以30日計算。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標准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於職工在生育、產假、護理假期間內應當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撥付的費用低於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差額由職工所在單位補足;高於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結余歸入職工所在單位的職工福利費。由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其職工生育保險有關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財政部門另行結算。

(3)社保繳費與生育津貼的關系擴展閱讀:

《武漢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二十二條 在職工診斷懷孕,並到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建立《圍產保健手冊》和完成首次產檢後,用人單位應當持職工《居民身份證》、《武漢市計劃生育服務證》或者《生育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並填報《武漢市生育保險就醫登記表(手冊)》。

第二十三條 職工進行門診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應當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因緊急搶救或者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轉診轉院的,可以在其他醫療機構就醫。

④ 繳納社保多久才能領生育津貼

參保人應在分娩次月起或累計參保滿12個月後(生育或終止妊娠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2個月的內)一年內由用人單位或容個人攜相關資料到人社基金中心部門辦理生育津貼零星報銷手續。

1、在職職工生育的,由用人單位辦理申領手續(職工享受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或者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職工本人可以在產假結束後一年內,直接向人社基金中心部門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2、城鄉居民或靈活就業人員住院分娩的醫療費用未能在醫療機構完成現場結算的,由個人辦理申領手續。

(4)社保繳費與生育津貼的關系擴展閱讀:

窗口辦理流程:

一、申請。參保人通過現場方式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三、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查意見。

四、決定。參保人符合法定資格、標准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過,結束系流程。

⑤ 領取生育津貼期間單位給繳納保險么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2、如果專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屬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有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發放的工資。

⑥ 個人繳納社保後,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嗎

個人繳納社保後,是不可以領生育津貼的。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所支出的費用,而專生屬育保險只有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個人是不能繳納生育保險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6)社保繳費與生育津貼的關系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基金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納入生育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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