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的滯納金怎麼算
滯納金開始計算的時間
從用人單位未按時繳費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開始繳費的那天
打個比方,
如果繳費時間是15日,自從2014年1月15開始起未繳費,然後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繳費,一共也就是10個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補繳滯納金的全部時間
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
欠繳費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是每天都要計算進去的,
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來說
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時間也就是10個月,一共300天
是怎麼算呢?
第一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10個月,那麼900*0.05%*300(天數)
第二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9個月,那麼900*0.05%*270(天數)
以此類推,最後一個月,也就是30天,然後將所有的月份加起來就是
當然我們為了方便是將每個月的天數都算作30天,實際情況會根據每個月的具體時間時間做計算,當然這個查不了多少天
社保滯納金單位和個人繳納如何區分和計算
上面的計算方式只是簡化來算,就是一個月全部的總額
按照實際情況,是需要區分單位和個人來核算的
提醒通知系統尚未健全
由於目前尚未有這種提醒的系統告知應繳納,所以需要個人一定要注意,之前新聞有報道一個由於13年未繳納社保,重新繳納的時候,需要多繳納3萬元的滯納金
如果暫時離職怎麼辦
按照社保局的規定,按照上面所說,如果是第一個月應繳納日期後的一個月之內補繳,都是不扣費的,也就是如說如果8月15日是應繳納時間,那麼到9月14日前都是不核算滯納時間,這樣就有比較寬松的時間找工作或者找到下一家承接社保的公司
END
注意事項
經常查看社保的繳費情況,尤其是待產期,生育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社保滯納金計算公式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按照規定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當然是每天了!就是一天加收千分之二;
2、滯納金開始加收的時間,就是從你應該繳納而沒有繳納的那一天算起。比如你過去的社保費交到2008年8月31日,後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交,現在要繼續繳納社保費,首先要補交去年9月到現在欠繳的部分,還要從去年的9月1日起至今加收滯納金;
3、社保滯納金的計算公式,就是欠繳總數乘以千分之二,再乘以欠繳天數;
4、還有一點,由於社保費的繳納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單位繳納,另一部分是職工個人繳納,所以,補交和加收滯納金是分別計算的,單位和個人各自分別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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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社保滯納金怎麼計算
社保滯納金是根抄據各險種繳納襲總數*滯納天數*萬分之五來進行計算的。
天數是從次次月的第二天開始計算的。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企業社保滯納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社保滯納金由單位支付的,計算公式如下:社保滯納金=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
單位欠繳社保會產生滯納金。根據我國社保費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Ⅳ 社保補繳滯納金怎麼算
天津市《關於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的通知》,對當月18日前(含18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的,自19日起,將應繳未繳金額納入社會保險欠繳管理;以後月份用人單位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的次月1日起至申報補繳費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判定二月份應該繳納社保而沒有交的情況下,從2月19日開始即開始計算滯納金,如果申請補繳的日期是七月一號,這中間共有142天。如果該員工每月各種社保加一塊共需繳納2000元,則需要交納滯納金共2000*0.0005*132+2000*0.0005*103+2000*0.0005*72+2000*0.0005*42+2000*0.0005*11= 132+103+72+43+11=361元。
也就說如果在七月一號補交,在2000元的標准下,共需繳納361元的滯納金。
(4)企業社保滯納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滯納金是指行政機關對不按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課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屬於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具體形式。其特徵是:
(1)適用於負有金錢給付義務。
(2)義務人超過規定期限不履行義務。
(3)可以反復為之,具體表現為按日加收。
如按照稅法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交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拖欠稅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罰金。主要適用於稅收領域,但不限於此。其他管理領域凡存在金錢給付義務的,當相對人不履行義務時,都有採用滯納金的可能,如環保的排污費等。滯納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使國家利益受損害,同時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於相對人使其權益受損,並能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因而可作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Ⅳ 養老保險滯納金怎麼算
養老保險滯納金按自欠繳之日起,按日萬分之五的來計算滯納金回,即應繳滯納金=欠繳費用*萬分之五*欠繳天答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企業社保滯納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