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入職員工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職工本人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屬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作為繳費基數。
新入職的員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㈡ 新入職員工社保基數如何確定
五險一金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工資的實發數,也就是稅前工資的總額。以工資為10000元的為例,介紹下「五險一金」的繳費情況。
1、養老保險的范圍和繳費: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例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單位負責20%,個人負擔8%,計算如下:
單位繳費:10000*20%=2000
個人繳費:10000*8%=800
每月共交2800元
2、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保險繳費基數進行繳納。
例如醫療保險按10%的比例繳交,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8%和2%,也就是分別負擔800元和200元,每月共繳交1000元。
3、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照繳費基數進行繳納。例如失業保險按3%的比例繳交,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2%和1%,計算出來就是分別負擔200元和100元,每月共繳交300元。
4、工傷保險
這項全部由單位繳交,個人不用負擔,繳費比例是0.5-2%之間,比例按依據是上一年度工傷保險的報銷情況,假如比例是0.5%,那單位每月需要繳交50元。
5、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樣也是個人不用負擔,生育保險費按照保險基數進行繳納,由公司全額繳納,按0.5%的比較繳交,單位每月繳交50
元。
6、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各負擔12%,也就是各出1200元,每月共繳交2400元。
(2)進入新單位社保基數的確定擴展閱讀:
新員工社保繳費流程:
一、企業新開戶
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及單位公章辦理就業開戶及外網開戶。
二、新員工交社保所需材料
1、必備材料:用人單位持與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招用職工登記表》(一式兩份)、《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
2、大中專畢業生及幹部身份就業登記繼續在原芝罘區人社綜合服務大廳辦理,其中《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一式五份)每人單獨填寫;
3、就業轉失業人員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
4、城鎮就業困難人員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煙台市芝罘區城鎮就業困難群體認定表》;
5、調轉人員需持個人最後一個單位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個人掛檔人員須持個人原託管部門開具的《停止繳納社會保險通知單》;
6、市外轉入人員需持轉出地保險部門開具的《參保憑證》。
三、新員工交社保流程
上述准備好後,按照規定就近到街道人社所大廳辦理。用工備案在街道人社所辦理。單位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完成用工備案和就業登記後,參保單位採取社保網上申報增員或社保前台增員方式增員繳費。
參考資料來源:
鳳凰金融-企業怎麼給新員工交社保?
網路-五險一金
㈢ 新入職員工社保基數如何確定
五險一金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工資的實發數,也就是稅前工資的總額。以工資為10000元的為例,介紹下「五險一金」的繳費情況。
1、養老保險的范圍和繳費: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例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單位負責20%,個人負擔8%,計算如下:
單位繳費:10000*20%=2000
個人繳費:10000*8%=800
每月共交2800元
2、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保險繳費基數進行繳納。
例如醫療保險按10%的比例繳交,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8%和2%,也就是分別負擔800元和200元,每月共繳交1000元。
3、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照繳費基數進行繳納。例如失業保險按3%的比例繳交,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2%和1%,計算出來就是分別負擔200元和100元,每月共繳交300元。
4、工傷保險
這項全部由單位繳交,個人不用負擔,繳費比例是0.5-2%之間,比例按依據是上一年度工傷保險的報銷情況,假如比例是0.5%,那單位每月需要繳交50元。
5、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樣也是個人不用負擔,生育保險費按照保險基數進行繳納,由公司全額繳納,按0.5%的比較繳交,單位每月繳交50 元。
6、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各負擔12%,也就是各出1200元,每月共繳交2400元。
(3)進入新單位社保基數的確定擴展閱讀:
新員工社保繳費流程:
一、企業新開戶
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及單位公章辦理就業開戶及外網開戶。
二、新員工交社保所需材料
1、必備材料:用人單位持與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招用職工登記表》(一式兩份)、《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
2、大中專畢業生及幹部身份就業登記繼續在原芝罘區人社綜合服務大廳辦理,其中《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一式五份)每人單獨填寫;
3、就業轉失業人員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
4、城鎮就業困難人員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煙台市芝罘區城鎮就業困難群體認定表》;
5、調轉人員需持個人最後一個單位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個人掛檔人員須持個人原託管部門開具的《停止繳納社會保險通知單》;
6、市外轉入人員需持轉出地保險部門開具的《參保憑證》。
三、新員工交社保流程
上述准備好後,按照規定就近到街道人社所大廳辦理。用工備案在街道人社所辦理。單位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完成用工備案和就業登記後,參保單位採取社保網上申報增員或社保前台增員方式增員繳費。
㈣ 進入新公司後轉社保為什麼要問我上家公司的社保基數
你們公司應該是很小的公司。
以社保來說,一年9000,一個月就是750.公司每個月要交750的話那麼繳費基數合計就應該是3750.
比如你們公司有5個人參保,但是每個人的工資又不一樣。簡單舉例說明吧,比如3個人的工資分別是3000,3000,4000,這樣的話他們本來的繳費基數合計應該是10000.但是你們公司只給3750.那麼這樣的話就要按照比例給他們降低基數了,就分別是禒發操菏鬲孤叉酞常喀3000*37.5%=1125,3000*37.5%=1125,4000*37.5%=1500,就按照這個結果給他們上社保了。
重點:我覺得你們公司要在上海上社保的人應該是3人以內吧,上面我只是以社保舉例。我不知道你說的公司承擔額度為9000一年是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全部加在一起還是怎麼的,不過應該是這樣的,那樣的話,我不妨列一個表給你看一下,假設參保3人工資一樣多,希望能幫助你。
參保項目
養老
失業
工傷
生育
醫療
合計
繳費基數
個人比例
8%
0.2%
2%+3
10.2%+3
公司比例
20%
1%
0.3
10%
31.3%
公司月繳費
750
因為繳費基數*公司比例=公司月繳費=750,所以可以得出繳費基數合計2396,那麼你公司員工如果工資一樣多的話就是2396/3的繳費基數,約等於800。你自己計算一下看是不是公司月繳費合計是750/3。這是一個人的表,三個人的表合起來就是差不多750.然後就很容易計算個人比例啥的。
參保項目
養老
失業
工傷
生育
醫療
合計
繳費基數
800
800
800
800
800
個人比例
8%
0.2%
2%+3
10.2%+3
公司比例
20%
1%
0.3%
10%
31.3%
公司月繳費
750
㈤ 新公司怎樣確定社保的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社保的繳費基數:
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高於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凡是年初申報的繳費基數低於此次調整後最低繳費基數的參保企業,須及時對差額部分進行一次性補繳。
社保繳費比例:
根據繳費比例養老28%,醫療12%,失業3%,生育0.8%,工傷0.5%。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㈥ 同一集團公司下的單位工作調動,怎麼確認社會保險基數
社保規定:對於新參加工作(包括職工流動到新單位)的職工,其用人單位和職工以職工本人取得的第一個月工資收入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我這個算不算流動到新單位?原來的單位的平均工資(工資、年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比新單位第一個月工資高很多。
㈦ 換工作後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的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回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答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㈧ 新入職員工社保基數按最低確定是否可行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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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㈨ 換了工作單位,社會保險基數按什麼標准確定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的繳納養老保險基數,是根據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是由於調入新的工作單位,沒有辦法計算上年月均工資,可以暫按調入月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等待下年調整繳費基數時,按照上年度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
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3、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9)進入新單位社保基數的確定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相關社會保險待遇的或是享受保險待遇有差異的,勞動者有權請求民事賠償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