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稅前工資嗎
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計算。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版資,權如實向地稅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一年一定,年度內不能變更。員工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嚴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參保(在本單位新參保,而不是從未參保的員工)員工,以合同約定的起薪當月的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Ⅱ 什麼是稅前工資,它和社保的繳納基數一樣嗎,已級城市的基本工資一樣嗎
稅前工資不一定和社保繳納基數一樣的,可以高也可以低。
Ⅲ 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按照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計算的呢
五險一金的基數是稅前工資。
社保繳費基數指公司上一年度員工工資總額,實踐中不一定完全等於工資總額。根據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為上線,60%為下線。超下線按下線繳費,超上線按上線繳費,區間按員工工資額度繳費(工資總額包括工資、補助、獎金及其它國家規定納入社會保險基數的內容,並不單純指每月發放的工資凈領額度)。
(3)社保繳費基數和稅前工資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Ⅳ 求專業人士,社保繳費基數,公積金基數到底怎麼計算是稅前,還是稅後個人收入總額是多少
1,公積金基數跟社保基數應一致。比如社保8k,公積金也應該是8k標准
2,稅前。實發工資是應發先減去社保公積金,再減起征點,再減專項附加扣除的順序。所以按照應發工資去算基數很合理。
3,末尾的問題因為數據全部由企業來申報,而企業賬上別管社保個稅啥的,總數全是工資薪金列支的,所以以企業角度的工資薪金值為標准。
Ⅳ 社保、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還是稅前工資 稅前工資指基本工資+各種補貼
社保繳費基數通俗點的說,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社保繳費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但是如果你的每個月工資超過了 1847x3=5541元,那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 5541 元;如果你每個月工資少於 1847x60%=1108.2 元,那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 1108.2 元。如果工資在1108.2 至 5541 元之間,那基數就是你的工資。
公積金月匯繳額是每月存入到公積金帳戶中的金額。住房公積金月匯繳額=繳存基數x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合同工按月聘用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個人和單位各為8%-15%,具體由單位根據其經濟承受能力在規定的繳存比例幅度內確定。
稅前工資指交納個人所得稅之前的總工資,即可以直接拿來套用國家稅法進行計稅的部分。稅前工資=所有收入總和-(社保+公積金)。該部分稅前工資計算結果<3500元,則不再征稅,>3500元,則按征稅制分級征稅。也就是說不需要計稅的工資=3500+社保+公積金,但這3500是應計入稅前工資的。
Ⅵ 社保是按基本工資交還是按稅前工資交
按稅前工資交。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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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Ⅶ 稅前工資包括社保么
稅前和稅後工資區別:稅前工資指應發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專班加點工資和特殊屬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一般指月工資。稅後工資指交納個人所得稅以及社保、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後的實際發的工資。稅前工資包括社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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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社保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稅前工資嗎
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計算。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內度月平均工資,如實向地稅容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一年一定,年度內不能變更。員工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嚴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參保(在本單位新參保,而不是從未參保的員工)員工,以合同約定的起薪當月的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Ⅸ 繳納社保的基數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
繳納社保的基數當然是稅前工資,而且是你的工資總額,按會計工資科目支出的有關補貼以及加班工資都在工資總額范圍。
Ⅹ 社保繳納基數和稅前工資不同是什麼情況
很明顯單位是在規避社保繳費數額,沒有第二種解釋。繳費基數越低,繳費越少,單位負擔就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