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繳納人數和申報個稅人數不符怎麼辦
申報個稅的人數不一定與參加社保的人數一致:
1、應該所有參加社保的人員都應該申報,看所領工資的數額是否達到繳納基點,如達到了就應該繳納稅費,不足不繳。
2、臨時工也在申報的行列,還是看是否達到繳納基點,如達到就得繳稅。達不到就免繳。
3、假設的話:如果企業使用臨時工,一個月後也是要申報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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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我們企業是在網上進行社保申報的,每個月都要對每一位成員進行重新申報么
工資收入高於最低基數的,繳納社保以實際收入為基數,因此,如果你們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有變化,就要每個月申報一次,按照應發的工資進行繳納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78條規定: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
(2)企業社保設定人數不能申報擴展閱讀:
社保征繳管理
(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
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繳費申報的情況。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
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Ⅲ 關於企業在社保上繳人數的相關問題
沒有,國家沒有企業申報人數的限制,你可以去社保找領導協調一下,那可能是地方上說法,沒有條文規定的。
Ⅳ 社會保險怎麼申報人數
公司辦理社會保險沒有人數限制。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新公司辦理社保流程:
一、首先要進行社保登記,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營業執照時已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好)、法人身份證號碼、稅務登記證單位開戶處拿一式三份的表格填寫,核實完畢會拿到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再去拿到社保證,進行了社保登記就可以辦理社保了。
1、整理單位要辦理社保人員的名單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新辦人員需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續保人員,確保個人窗口已報停、或前單位已報停;
4、填寫表格。
二、還需填報辦理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申請表,經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簽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承諾書,授予其「網上申報」業務操作許可權。
三、辦理參保人員增減變化申報的業務操作程序。參保企業應於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辦理通過社會保險業務網站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員增減變化及應繳費信息的申報業務,並填寫、留存相關表格、資料。
四、參保企業辦理完上述「網上申報」操作,確認無誤後,應在網上提報「應收核定」申請;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企業的申請,進行應繳費信息的核定,並通過「網上銀行」徵收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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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新公司辦理社保人數有要求嗎
保險抄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襲問可在線答疑。
首先,目前的法規沒有明確要求繳交社保人數和繳交公積金的人數要一致,但是達到一致是最好的效果。
其次,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為職工繳存公積金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公積金由單位繳存部分和個人繳存部分構成,缺一不可。從這個意義上說繳存住房公積金也是職工的法定義務。
再次住房公積金對職工來說是一種福利,單位繳的部分和個人繳的部分都存入職工個人賬戶,歸職工個人所有。目前在提取和貸款方面還有很多優惠政策。
Ⅵ 個稅申報的人數和社保的人數要一致嗎
個稅申報的人數和社保的人數不一定要一致。
現行的個稅起征點是3500,如果公司有25個人,其中有三個人的工資超過3500,那麼這三個人的工資就要交個稅。
而公司有25個人,如果有2個是剛招進來的,有三個月實習期,那麼這三個月可以先不交社保,剩下的23個正式員工在簽署了勞動合同之後都要繳納社保。
(6)企業社保設定人數不能申報擴展閱讀:
殘保金計算人數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與個稅申報人數不是同一口徑。
個稅人數是單位需要代扣代繳個稅的人員數目,包括:在職員工、僱傭的勞務人員、從單位取得應繳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其他個人、個體工商戶等。殘保金的人數應嚴格按照規定標准計算,具體計算方法請參考當地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可適當參照本企業上報統計局的在職員工人數和本企業繳納社保人數。
檢查風險不宜量化,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徵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Ⅶ 從2019年開始,稅務登記從業人數、報稅人數、繳納社保人數必須一致嗎
按照國家規定是必須按照這樣申報的,但是呢,目前全國很少有這樣回的單位了,基本上都是答國企才這么干,他們不缺錢呢。私企的話,好多都鑽空子的。
風險的話,最嚴重的也就是所謂的五家聯合稽查。這個目前基本上都是一線城市或者是城市經濟架構特殊的城市才會實行。聯合稽查就是工商局+稅務局+勞動局+社保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找中立的財會事務所查你們單位的賬本,根據賬本核對工商信息,稅務申報信息,勞動關系是否完善,員工上社保情況、住房公積金繳納是否屬實等等。
但是,一般這種狀況都是針對大單位的,因為大單位基本都有問題,查出問題之後,補繳各種項目的金額(這筆給國家)。然後罰款(這筆就給各部門)。針對小單位基本上沒有這回事。甚至二三線城市都沒有針對單位稽查的這個工作。所以你要是不想按照國家規定做的話,自己也可以謊報數據。
Ⅷ 社保申報企業從業人數和繳納社保人數一樣嗎
企業申報了從業人數,那就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社保,所以社保申報人數和繳納社保人數應該是一樣的,如果不一樣,說明企業是違法。
Ⅸ 1企業申報個人所得稅是否要全員申報,與社保申報人數有關系嗎
企業如實申報稅收數據和如實申報社會保險數據都是法定義務,二者是統一和一致的。所以建議應該如實申報。
Ⅹ 我公司想辦理社保,請問國家有人數的規定沒有,最少是幾個人謝謝!
公司想辦理社保是沒有人數規定的,只要用人單位在成立的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即可去當地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10)企業社保設定人數不能申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