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職員工中那些人可以不用交社保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版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權對此不可協商變通。但以下情況可以不繳納社保:
1、已達到退休年齡,即:男60歲,女55歲(幹部)或50歲(工人);
2、已經在異地參加了社會保險,兼職人員只需在其中一個單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但申報繳費工資必須是其全部工薪收入之和;
3、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但個人不繳費,即農民合同工比照城鎮戶籍的合同工總繳費率少1個百分點;
4、公務員不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進行核定。
『貳』 2019年社保新規出台,哪五類員工企業無需為其繳納社保
第一類人就是實習生。相信大家在大四的時候,由於課比較少,一般都會去企業找實習的工作,既是...
第二類人是兼職人員。有一些人,他們其實是有自己本職工作的,但是想運用自己的知識儲備,多賺...
第三類人就是退休人員。有一些人已經進入了法定退休年齡,同時也已經開始接受國家的養老金了...
第四類就是個體戶。如果企業招聘的人群本身就是個體工商戶,他們所拿的工資就是他們個體戶的...
第五類人就是公司與第三方勞務公司簽訂的合約,從勞務公司招聘來的人。這一類人的社保應該由勞務公司繳納。
『叄』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給員工交社保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但以下情況可以不繳納社保:
已達到退休年齡,即:男60歲,女55歲(幹部)或50歲(工人);
已經在異地參加了社會保險,兼職人員只需在其中一個單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但申報繳費工資必須是其全部工薪收入之和;
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但個人不繳費,即農民合同工比照城鎮戶籍的合同工總繳費率少1個百分點;
公務員不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肆』 哪些人員可以不用繳納社會保險
凡是城鎮職工以外的任何人,都可以不用繳費,即使繳費,也是自願的,沒有人強迫你參保繳費。已經領取養老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也不必繳納社會保險。
『伍』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給員工交社保
用人單位只有在員工離職的情況下不用給員工交社保,只要建立勞動關系,正式入職後都是需要給員工繳納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5)哪類員工不用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陸』 哪種情況企業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1、《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而且,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