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按照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計算的呢
五險一金的基數是稅前工資。
社保繳費基數指公司上一年度員工工資總額,實踐中不一定完全等於工資總額。根據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為上線,60%為下線。超下線按下線繳費,超上線按上線繳費,區間按員工工資額度繳費(工資總額包括工資、補助、獎金及其它國家規定納入社會保險基數的內容,並不單純指每月發放的工資凈領額度)。
(1)工資是作為交社保的基數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Ⅱ 員工的平均工資跟社保繳費基數有什麼關系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一般來說,工資越高、社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繳費基數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還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
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2)工資是作為交社保的基數嗎擴展閱讀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Ⅲ 確定社保繳費基數是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算
社保繳費基數是按應發工資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十一》規定,繳費基數是本人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對繳費基數的規定:
1、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2、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3、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4、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5、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6、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Ⅳ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保都是按標準的基數交的嗎
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計算。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版,如實向權地稅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一年一定,年度內不能變更。員工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
Ⅳ 比如一個員工工資3000.那繳費基數是按3000.還是按社保規定的數來交
2012年,北京社保的繳費工資基數為4672元,如果是按3000元計算,應該是60%的檔,即為: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803元。
按此計算,本市及外埠農村戶口,比例為:
本市及外埠農村勞動力的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大額互助)
單位
20%
1%
核定比例(0.2%-2%)
0.8%
9%+1%
個人
8%
0.2%
0%
0%
2%+
3元
計算下,可以得到如下:
單位繳納:2803*32.3%(工傷保險按0.5%計算)=905.369元
個人繳納:2803*10.2%+3元=288.906元
Ⅵ 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上的工資就是社保繳費基數嗎
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上的工資不是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回60%--300%為繳納基數答。
保繳費基數計算方法
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一、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二、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三、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6)工資是作為交社保的基數嗎擴展閱讀:
繳費基數政策進行調整:
一、明確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在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范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Ⅶ 工資表和交社保的基數有關嗎
繳納社保基數和工資總額不相等,但與工資總額有關。
繳納社保基數回也叫社會保答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應繳社會保險費。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由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在社保繳納和工資總額的關系中,社保應該按照職工的實際收入繳納,職工的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60%繳納,高於社平工資30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300%繳納,在兩者之間的,按照實際工資繳納,應該對比社會平均工資是否低於或者超過社平工資的60%或者300%,如果在兩者之間,應該按照實際3000元作為繳費基數填報,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不按時足額繳納,是要接受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