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資和社保基數不一樣怎麼辦
確實有復些問題
社保基數是每年制七月份核定的 企業可以取最低檔 我不知你所在地區最低是否為2330
你實際工資是2300 社保局不可能是3500 以你現在的工資也無需交納個稅
個稅是工資扣除五險一金後超3500的部分才交
你要保留你的工資表 或銀行打工資記錄 上公司財務查到底是怎麼回事
B. 社保繳費基數和員工工資不一致!
今年的就按公司申報的人和工資基數,另外做一份實際工資和人數的賬目供上面檢查也可以,其他未參保的人也可以另外做一本賬,等於二本賬目,如果社保部門來檢查,把參保了的那本賬目拿出來給他們看不就行了嗎,....如果他們問起你們公司不止這些人,你們可以說,這些人是現在剛招進來不久,待穩定後就給他們申報,等等策略,你們應該更清楚怎麼應對和應付,
明年可不能這樣辦,這樣是違法的,不如實申報查實後是要加倍處罰的,不要有饒興心裡的想法,這樣危險的,(供你參考)
C. 社保基數與工資薪金基數不一致,賬務處理該怎麼做
工資基數大於社保基數部分走其他應付款時,大於部分不能入成本費用賬,如果專偶爾超屬過這么走還行,如果時間長,數額又大的話,將來也是個事。公司注銷時,地稅局負責查社保部分,查賬時就看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部分同繳社保部分是否吻和,如果是的話,就不需補交。如果被查出來,即使虧損,資不抵債也得補交,他才不管那些呢,而且還有滯納金呢,否則就不會讓你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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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個稅申報工資與社保申報基數不一致,會給公司帶來什麼後果
社保的計費工資一般一年一變動,確定一個基數,一年之內都不改變,但一年的總額應該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工資一致。但實際工作中往往不一致,這是社保這一塊的工資基數管理監督還不到位,很多單位總是以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而勞動部門大多也不查
計算社保費用的工資基數與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數額在實踐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為了少繳納社保費用與企業所得稅。但社會保險法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後,這種現象應當有所改變,至少在重慶會有改變的。因為幾個行政部門會聯合執法了,若發現有問題可能會對企業年檢造成影響的。
E. 社保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2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對公司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公司全部員工的工資總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個人的月工資。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5)工資證明和社保基數不一致擴展閱讀: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F.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實際發放工資必須一致嗎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員工實際發放工資不同,社保的繳納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專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屬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6)工資證明和社保基數不一致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G. 公司社保基數申報與實發工資不一致怎麼申報
社保的計費工資一般一年一變動,確定一個基數,一年之內都不改變,但一年的總額回應該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答計稅工資一致。但實際工作中往往不一致,這是社保這一塊的工資基數管理監督還不到位,很多單位總是以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而勞動部門大多也不查
計算社保費用的工資基數與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數額在實踐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為了少繳納社保費用與企業所得稅。但社會保險法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後,這種現象應當有所改變。因為幾個行政部門會聯合執法了,若發現有問題可能會對企業年檢造成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