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辦理社保醫保網上增員怎麼弄
企業單位如何社保醫保增員和辦理制卡手續(以廈門為例):
1)首先,進入地稅局,用戶名即是單位稅務登記號,接著填上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
4)如何填上參加工作日期和勞動合同簽約時間呢?我舉個例子,假設在今年11月增社保人員,那麼就要填上:2015-01-01,所以下個月也就02月會扣去兩個月的社保,分別是01月和02月的社保,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怎麼填呢?在廈門,假如是本市人員,需填上2626.2,如果是外來人員,則應填:1320.(也是廈門的最低工資)保存之後,跳轉到以下第二個頁面,點擊提交即可;
5)如果不知道自己提交的是否成功,可以回到一開始我們要增社保的那一欄,點擊查詢已提交數據,假設提交時間開始於今年11月,就輸入2013-11即可查詢到,看申請狀態是否顯示已提交,是就說明社保增員成功;
6)那麼網上增員成功後,對於首次參保人員,應在轉換成功5個工作日後,將本頁信息,也就是你查詢的已提交數據結果列印出來並加蓋公章,身份證復印正面即可,剛好是A4半張,貼上1寸彩照,註明本單位名稱及識別號,到所屬地社保中心辦理制卡手續即可;
❷ 公司社保網上增員
市屬企業嗎?
你們抄公司有沒有申請開通網路申報功能?如果沒有你要先去地稅登記分局辦理申請之後才能網上操作。如果有,上廣東省地稅辦事大廳,選擇社保費申報那個選項。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界面操作就行了。很簡單的,你只有一個人,幾分鍾就可以完成了。如果你有辦理ETS繳費協議,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扣費,沒有的話,還要去前台列印繳費單,再去銀行繳費。
如果沒有申請網路申報功能,當然也可以去所屬區的地稅局前台辦理。但前台辦理要交的資料比較多。
❸ 網上申報社保普通增員如何操作
1、首先,進入地稅局,用戶名即是單位稅務登記號,接著填上還密碼和驗證專碼,點擊登錄,跳轉到下一個屬頁面;
❹ 網上社保申報可以原公司當天減員然後新公司當天增員嗎
網上社保申報可以原公司當天減員,然後新公司當天增員。離職後原單位從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可以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也可轉到新公司賬戶內,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如新公司在外地,還需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辦理社保轉移手續方法: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養老保險手冊》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其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
❺ 社保增員流程
辦理社保增員的流程:
新參保人員增加:
辦理所需材料(須加蓋公章專):
① 身份證復印件(本屬市城鎮人員);
②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本市農村戶口、農村戶口人員還需提供。如果四險和醫療一起辦理時請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註明:「增加人員的繳費人員類別及相關信息已由單位核實無誤,如有問題由單位負責」,並須加蓋單位公章。
(5)社保企業版增員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比例保險費制。
1、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2、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❻ 社會保險系統怎麼增員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增員方法:
參保人員的個人基本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增員】模塊,對新參保人員進行增員操作;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信息報盤】模塊,生成新參保人員的相關電子信息。
對已參加過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員,應辦理增員續保業務。單位持《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及其它相關材料和電子報盤信息,到所屬區縣經辦機構辦理個人續保手續。對於當年未進行過工資核定的續保人員,需同時提供《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
相關操作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個人信息錄入】模塊,對續保人員進行個人信息錄入操作;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增員】模塊,對續保人員進行增員操作;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信息報盤】模塊,生成增員續保的電子信息。
註:
1.無論是新參保還是續保人員,均需要在個人基本信息中選擇參加險種,才能進行增員操作。
2.個人參加的險種不能大於單位參加險種。
3.單位參加險種變更後,單位社保經辦人應重新核實參保人員的參加險種,否則由此造成的報盤失敗等問題由單位自行負責。
❼ 怎麼看企業的社保增員
如果你們來公司是數字證書用自戶,可以直接在網上辦理社保增員,新參加工作的網上辦理完成後需要去社保中心提交紙版的增加表和個人信息表(蓋章);參加過保險的直接轉入就可以。具體你可以看網上社保的操作指南。
如果你們沒有使用數字證書,你可以直接在企業版里報盤,帶材料去社保中心提交材料就可以了,這個也有相應的操作說明。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新員工沒有辦理過社保,公司可以直接網上增員嗎還是要去社保窗口開戶
(一)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台登記辦理
新注冊用人單位可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台,辦理在京首次參保職工的社保登記,提交成功後,即時辦結。
(二)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辦理
1.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掃描二維碼登陸網上申報系統。
2.社會保險網上申報。(1)網上申報:參保單位登陸社保網上服務平台,通過「申報業務」中的「新參保人員登記申報」模塊,錄入職工信息(不含外資、台港澳、50歲<含>及以上新登記女幹部、兼職工傷人員),其中「月均工資收入」一項錄入職工在本單位第一個月工資,作為當年繳費基數,並上傳職工一寸白底電子彩照後保存提交,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職工醫療及其他四險信息是否導入成功。(2)經辦審核:在本市首次辦理新參保登記的職工已實現「全程網上辦」,單位提交成功後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無需到經辦機構審核;特殊情況需要到經辦機構審核的,通過「業務報表查詢」模塊,點擊「個人信息登記表」列印《北京市五險一金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並攜帶參保職工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到各區經辦機構前台提交材料。
(三)通過社保企業版申報辦理
用人單位通過「個人信息錄入」模塊錄入職工個人信息並上傳其電子照片,在「增員」模塊中進行操作,通過「個人新參保信息報盤」模塊中生成報盤文件並存至移動存儲設備,列印出《北京市五險一金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加蓋公章),以及參保職工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到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具有中丹互免協議的外籍人員須錄入協議上的有效日期,且到期後須及時做延期。)
❾ 五險合一軟體中轉入的增員社保怎麼操作
增員:
數據採集——基本信息管理——個人信息錄入——填寫完畢回後保存——個人變更答登記——增員——確定增員單位——查詢——選中增加人員——設置四險和醫療個人繳費支付原因(從沒在所在地上過社保的選中新參統;在原單位或個人在人才、職介上過保險的話就選中外區調入)
❿ 社保增員,怎麼操作
辦理單位員工社保新增的流程如下:
一、帶人員增加表、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去社保局相關窗口辦理人員加入。如員工以前交過保險,則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區社保中心提供繳費憑證,拿此憑證和人員增加表、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去社保局窗口辦理人員加入。
二、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10)社保企業版增員擴展閱讀:
1、繳費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⑴單位名稱;
⑵住所或地址;
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⑷單位類型;
⑸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⑹主管部門;
⑺隸屬關系;
⑻開戶銀行帳號。
2、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⑴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⑵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證明;
⑶社會保險登記證;
3、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提交材料齊全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由申請變更登記單位依法如實填寫,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歸入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檔案。
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的內容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內容需作更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並按更改後的內容,重新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4、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