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類員工可以不用給購買社保,還合法
1、保安有保安公司給買保險,單位不用管;
2、人事代理的人員,保險由代理公司繳,單位不用管;
3、退體員工,退體的員工,再回到社保參加工作,企業也可以不用給他們購買社保,因為他們已經達到購買社保的年限了,都可以領退體金了。
4、農村買了社保的人,單位可以給不買社保,單位不用負責;
5、派遣人員,去勞力公司聘請的派遣人員,雖然在企業工作,但不屬於企業的員工,工資由派遣公司發放,所以企業不能給他們購買社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若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和工資發放比照自有員工處理,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則應支付勞務派遣員工相應費用,不論在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中均認定為工資薪金項目。派遣人員已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企業可以不用為這部分人員繳納。
6、兼職工,兼職工是相對於全職員工來說的,兼職工就是不固定工作時間的人員,工資即時支付的員工,這類人,企業可以不用給他們購買社保。
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公司無關,因此無需繳納社保。
7、個體承包戶,有些員工,在企業以承包的方式,承包了某項工作,比如承包了單位的食堂,企業只付往來款給他,食材工具都由他們自己出,這類個體承包戶也不需要給他們購買社保。
將生產線上的員工,以組為單位成立個體工商戶,員工工資便成為了個體工商戶的利潤,而個體工商戶是有一定限額的免稅政策,同時個體工商戶還可以給公司開具發票,降低成本。
8、實習生,實習生,就是剛剛畢業來企業實習的學生,沒有正式職工合同,簽訂實習合同,這類人,企業也可以不用給他們購買社保。
一般來說大學生實習並不足以形成勞動關系,實習是大學生學習知識和實踐教學的內容。無論實習單位是由學校安排,還是學生自己聯系,實習目的不是獲取報酬而在於獲得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高校大學生與實習單位之司並未成立事實勞動關系,所以單位是不需要為其繳納社保。
2. 員工不願意買社保要不要和公司簽定什麼協議
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版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權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
3.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自願不買社會保險是否違反勞動法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自願不買社會保險違反勞動法。不管是通過自願簽訂、還是脅迫簽訂的協議約定的不購買社保,都是違反了強制性規定,所以協議是無效的。公司應該為員工補繳欠繳的社保費,並且要繳納相應的滯納金。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該規定屬於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對於員工來說,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是不允許通過個人約定改變的,否則該約定視為無效。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3)員工不要社保協議擴展閱讀: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4. 如何寫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協議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強制的,你們公司的老闆這樣做風險很大,萬一這些簽了協議的人到勞動部門去舉報,公司要受到處罰,同時還必須再為員工辦理社保。這一點你應該跟老闆說清楚。
解決你的問題:
協議一般這樣寫:
自願放棄繳交社保的協議書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同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列出險種),因乙方考慮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承擔的繳交部分會影響工資收入,經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為乙方辦理社保,今後也不會向甲方提出此方面的要求。
特立此協議,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5. 勞動法有規定說員工不參加社會保險,公司就可以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嗎
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勞動者不願參加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辭退、開除勞動者),相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炒單位魷魚)並且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
如果你不願在該單位工作了,那麼你不用管那麼多事情,直接快刀斬亂麻,以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向單位提出立即解除勞動關系,並且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以及根據你滿二年不滿二年半的工齡支付你2.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或者根據你滿二年半不滿三年的工齡支付你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未簽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由於已經超過了一年的勞動仲裁時效而無法維權。
如果你還願意在該單位工作,那麼根本不需要簽《參加社會保險確認涵》,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需要和你協商不需要徵求你的意見而是單位必須主動繳納的,即使勞動者要求單位不要繳納社保,用人單位也無權同意,繳納社保的法定義務不能免除。因單位未簽合同已經超過一年,你可以依法要求單位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補繳之前兩年的社保並開始繳納當前的社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 與員工簽勞動合同,如果員工不要社保,要求補貼現金可不可以
企業為所聘員工繳納社保是勞動法強制性的規定,不交就是非法行為!
企業無權與員工簽訂不交社保補貼現金的協議。
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遭到員工起訴,是員工的正當權益。
7. 私人企業不幫員工購買社保和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違法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制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8. 員工因為特殊原因不需要公司繳納保險,勞動合同書該怎麼編寫
社保國家法定要繳納的,除非該員工已在其它地方繳納有社保,比如新來的員工社回保不想轉到本單答位,仍在原單位繳納。但要出具原單位參保證明,可以在合同書中註明該同志已在他處參加社保,但在你單位應負擔的社保費用應補發給員工,這親今後不會有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