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微企業公司怎麼申請交社保
小微企業員工可緩繳基本養老保險
小微可以獲得養老金補貼,如緩繳養老保險要經過相關部專門審核。
公司屬微屬型企業,可獲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政策規定:凡已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且近兩年無較大裁員行為的小微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企業崗位補貼人數按照小微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的30%計算,補貼標准為現行失業保險金平均標准每人每月53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企業在崗職工培訓補貼人數為在崗職工培訓總人數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補貼標准每人每月600元。同一企業,只能享受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的其中一項。對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初審後,由當地人社部門會同經委、地稅、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可緩繳基本養老保險,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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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小微企業職工如何繳納社保
小微企業員工可緩繳基本養老保險
小微可以獲得養老金補貼,如緩繳養老保險內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核。容
公司屬微型企業,可獲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政策規定:凡已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且近兩年無較大裁員行為的小微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企業崗位補貼人數按照小微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的30%計算,補貼標准為現行失業保險金平均標准每人每月53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企業在崗職工培訓補貼人數為在崗職工培訓總人數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補貼標准每人每月600元。同一企業,只能享受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的其中一項。對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初審後,由當地人社部門會同經委、地稅、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可緩繳基本養老保險,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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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新成立公司如何為員工繳納社保 詳細
5)櫃台受理後,會給辦事員一份開通工商銀行卡的資料,可打電話要其上門進行辦卡資料的審核,通常要7 天辦下來。 2、企業開戶後,需要去辦理用工備案 1)外省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在外管所辦理招工,並填好備案表,要寫明是繳納五險,要填寫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社會保險登記碼,蓋公章,繳費基數不用填,在社保中心時會要求提供繳納基數; (填寫《外來從業人員用工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給社保中心) 2)外省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在外管所辦理招工,並填好備案表,要寫明是繳納三險,要填寫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社會保險登記碼,蓋公章,繳費基數和起始年月要填,之後不用再交任何單子給社保中心了; 註:如果公司是1 月份並招用員工,但2 月份才去辦理用工,那麼繳費起始年月要寫1 月份,社保中心看什麼時候開始繳納社保,是看你自己填寫的什麼時候的繳費起始年月。 3)上海市戶籍:在區職介所辦理招工,填寫《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備案名冊》,需填寫組織機構代碼,經營所在地址、郵政編碼,以及人員的身份證號用工時間等,辦好後交一份到社保中心,到那也是提供繳費基數; 4)持人才引進居住證:在區職介所辦理招工,特別注意,此時要明確公司是否可以有資格辦理人才引進居住證性質的社保(注冊資本100 萬),如果沒有就不要辦招工。如果招工了,則在社保沒辦之前就趕緊辦退工。而在找到下家之前,可幫居住證類型的辦理外省市城鎮戶 籍性質的社保。在外管所填好用工備案與退工備案。而如果公司有資質辦理,則需先去辦理居住證單位變更,變更後才可辦招工與社保。 3、至社保中心繳納材料 以上用工都辦好後,將相關材料交到社保中心,受理後會出具核定表,辦事人員須檢查下人數、金額,繳納起始月份等是否正確。即使工行卡沒辦下來也不要緊。
Ⅳ 新公司剛成立,現在公司要幫員工辦理社保,具體怎麼辦理啊需要哪些資料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需要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進行回開戶,社保開戶答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新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開戶手續即可,辦理後即可辦理勞動者的個人參保手續。
Ⅳ 新開公司是怎麼給員工交社保的
去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可以給公司裡面有勞動關系的所有人交,個體戶也可以繳納社保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第八條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5)新小微企業如何幫員工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的繳納方式和滯納金處罰: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Ⅵ 新公司如何給員工上社保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版復印件並加蓋公章;2、組權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攜帶:1、公章;2、《職工申報表》;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Ⅶ 小公司想幫員工買社保怎麼操作
1、開通社保賬戶
單位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領取《社保登記證》。
2、新增員工
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單位每月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
3、確認社保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
4、確定社保繳納方式
如果單位與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的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單位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單位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Ⅷ 小微企業怎麼買社保
上海市小微企業不繳納社保是不可以的。
上海市目前是要求一定要給員工購回買社保:城鎮戶口購買五答險,農村戶口購買三險。公積金是要求城鎮戶口必搜索須繳納,農村戶口沒有強制要求繳納。如果不繳納,企業年審時會有麻煩,員工也可以因此去勞動部門告單位。
根據《社保法》規定,在我國境內注冊的企業、事業、機關、社團等都應參保。沒有對企業規模作出規定,所以既是企業就必須按要求參保;至於有無扶持或相關優惠政策要看當地政府有無相關政策;即使有,那也是政府出資替企業繳納部分社保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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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新公司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