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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平安正式員工社保

發布時間:2021-01-03 21:57:38

1. 平安公司上班有社保嗎

保險公司上班一般是不會為其購買社保的,也不用坐班制度,但如果是公司管理層要求其購買社保應該也是可以購買的

2. 中國平安售後算是內勤么買社保么

平安內勤不買社保抄?這話完全襲扯淡。
所有內勤都是公司正式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怎麼可能會違反勞動法不上社保?平安又不是那種小企業,樹大招風,要是敢不給員工社保早就被點了。

所謂的售後很多時候是平安外勤團隊的外勤代理人(主任、經理、總監職級那也是代理人,簽的不是勞動合同,是代理人合同的都是代理人。)自行招聘的時候忽悠人的一種手段而已。

另外少數是收展部門在招人,負責的是續期客戶收繳保費與續期客戶拓展(這種的也分為有社保和無社保的兩種)

別聽他們忽悠。所謂"商業保險的福利"會比社保好完全扯淡,門診報么?離職退休了還有么?

記住了沒有社保的一定是外勤代理人。
內勤一定有社保。
有社保不一定是內勤,個別外勤職位也有的如銀保、團險的客戶經理,有些續期收展職位,有經代渠道的公司的經代客戶經理等。
簡單的說外勤就是負責業務、銷售的。
內勤是負責後援支持的。

3. 平安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享受的是社保還是平安保險公司自己公司的產品

你說的平安員工,其實准確的講是叫保險代理人,他們與保險公司簽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所以保險公司不會給代理人上社會保險,而只用自己公司的商業團體保險,算是給代理人額外的福利。

4. 平安保險跟公司交的五險一金會有沖突嗎

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和社保是不沖突的,一個屬於商業保險,一個屬於社版會保障性保險。

根據《中權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4)青島平安正式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5. 為什麼別人都說中國平安是不給員工買社保的,是真的嗎

保險公司與其營銷員簽訂的只是一種代理合同,即他們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不存在僱用關系,那當然也就不存在與勞動法相沖突的問題了

6. 中國平安員工非正常離職後社保會不會轉出

非正常離職,那麼必須會公司辦理離職手續,然後補繳公司給你繳納的社保費用,公司才會給你社保手冊、員工檔案的。

7. 平安保險員工購買社保嗎

正式員工有。代理人沒有

8. 平安保險公司給業務員交社保嗎

在我國,保險公司與業務員的關系,並不是僱用關系,而是代理關系。業務員進入保險公司時,簽定的也不是勞動合同,而是代理合同,保險公司與業務員只是合作關系。

所以他們也就避開了幫你們買社保的責任。當然,他們有幫業務員買自己公司的意外保險的,高級別的業務員、主任和經理,保障有所不同,所購買的商業保險也有所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8)青島平安正式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七十五條

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共同建設。

9. 在中國平安上班,已簽了勞動合同,單位為什麼不繳社保

在中國平安上班,已簽了勞動合同,單位不繳社保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繳納,若單位不繳納,勞動者可以反饋的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勞動者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10. 你好,我們在平安保險上班應該給交社保對嗎

我的回答可能會讓你失望,平安保險是不給員工繳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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