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公司不可以給非本單位的人員代買社保
因為存在經濟風險。只有本單位在職人員才可以在公司繳納社保,必須是有工資記錄的,非本單位人員無工資記錄。
B. 非公司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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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非本公司人員代繳社保的風險:專
用人單屬位名下繳納社保人員均視為本公司員工,意味著與企業存在著勞動關系法律事實,這些人員就「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甚至還可以索取經濟補償金,尤其在參保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風險就更大了。發生此類風險一般是非員工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員工通過提供社保繳納記錄或者社保繳費憑證等證據,從而證明勞動關系的事實存在。
C. 代非本單位員工交社保怎麼做賬
代非本單位的員工繳社保的,需要做成另外收支,而不能做在自己員工的人工成本中。
D. 非公司員工代買社保有什麼風險
對於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法》的代辦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保代辦是勞動保障事務代辦中的一種代辦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個人或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的費用。
(4)為非單位員工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代辦對象:
(1)外資企業和異地企業駐本地分支機構;
(2)各商業連鎖加盟企業常駐經營網點;
(3)不設人事管理崗位的中小企業;
(4)沒有企業為其繳納社保的個體工商戶;
(5)自由職業者;
(6)因工作變動,暫時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人員;
(7)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E. 人力資源公司給非本公司員工繳納社保,怎麼做賬
付大公司代繳本公司應繳部分 時: 借:其他應付款--大公司代繳社保
貸:銀行版 存款
計提本公司應繳權部分時: 借:管理費 用
貸:其他應付款---大公司代繳社保
個人繳納部分:借:其他應付款---大公司
貸:其他應付款---甲員工
貸:其他應付款--乙員工
F. 企業為不是本單位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屬於什麼問題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回第 二十答三條的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 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對此,職工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辦理,並為本人補繳未繳納的保險費;
(2)向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3)在知道用人單位未為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60日內,或者在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的60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被單位辭退之日起計算),向市、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4)超過法定時效未被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可以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訴。
G. 幫非公司的員工購買社保,應該如何操作
按原則上講,必須按公司入職員工那樣操作,即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增加人員,然後按工資計算交納金額。
H. 非公司員工代為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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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員工代買社保風回險:
1、除非是非同一答般的特殊關系,單位不會擔心非公司員工會有什麼訴求。否則,單位同意這樣做,不僅增加公司人力資源工作量,而且單位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2、如該員工以事實勞動關系為由向勞動部門投訴,單位部分的費用需單位支付;
3、若干年後,非公司員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是單位面臨的風險。
4、目前,大多城市,都可以辦理個人社保;或可以到專門做人力資源的公司,可以通過這樣的社保代理公司購買社保。
I. 非職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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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法律上面沒有相關的規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均明確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法》雖然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保費,這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但並沒有禁止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職工繳納社保費用。這種行為並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職工和企業創造條件,符合繳納社保費的要求,並不損害他人的利益。
其次,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職工繳納社保費有其合理性,有利於實現部分人員的社保權利。參保人員由於戶籍限制等原因,無法在工作地參保,以個人身份參保也受到諸多條件限制,掛靠單位參保是實現社保權益的唯一途徑。如果法律禁止單位為非單位職工參保,將這唯一途徑堵死,參保人員無法參保,自身社保權益也就不能實現,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再次,事實上無法禁止。從實踐操作層面來講,如果將此行為界定為非法,社會保險部門就應當查處,不能允許參保。社保部門如何舉證證明不存在勞動關系?即使能夠否定勞動關系,面對成千上萬的參保人員,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要從中甄別出哪些是單位員工,哪些不是單位員工,這種工作簡直是無法進行開展。現行的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禁止此種行為,根據行政法律的一般原理,即「法無規定即禁止」,因此,在現實情況下,社保部門無權進行查處。
因此,掛靠繳納社保並沒有被我國法律明令禁止。
J. 企業為別人(不是本公司的員工)買社保違法么
不違復法,這個叫做社保掛靠,以社制保掛靠的形式來繳納社保的,個人與代理機構實際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按照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雖然社會保險法要求勞動者必須要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才能繳納社保,但社保代理也是一項人事外包業務,可以把社保業務交於第三方繳納。二者未予以說明所以不違法。
社保掛靠是指想要購買社保的個人,由於某些原因,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就將社保掛靠在專門辦理社保代繳的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為其購買社保。
拓展資料
社保掛靠的好處
社保掛靠對企業的幫助是:提高效率,規避風險,節省成本,促進發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專注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響應的速度與效率。
3、規范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6、簡化流程,節省時間,提高員工滿意度。
7、不會因社保專員的專業性不強操作不當引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