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的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將社保費也以現金方式支付,讓員工自行參加社保,為什麼要這樣呢
按照最新的勞動法、社保法規定,國家是要求每個企業都要給其每個員工參保的。如果不參保,是有違勞動法、社保法規定的。
目前很多企業如果要給每個員工參保的話,所支付的社保費將是一筆大額的支出。所以對於企業來說,尤其是私企,是不大願意交的,除了只交工傷這一險種。當然,很多正規的企業和大企業都會給員工買社保的。對於員工自己來說,也是一種保障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和公司簽協議的話,我想對於不太正規的企業來說,是可以的。目前很多企業都有這種情況:員工要求不買社保,只要工資多點就行。
總的來說,買社保還是有好處的。
謝謝。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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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單位可否以補貼形式讓員工自行購買社保
法規要求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
如果以補貼形式,不僅不符合法規要求,而且將來出現勞動爭議,企業很被動!
Ⅲ 公司不給員工購買社保,並且要員工簽署相關協議,請問這樣合法嗎對勞動者是否有保障呢
要員工簽署一份補充協議,這樣不合法。社會保險是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不能因簽署這樣的協議而被免除。
Ⅳ 我公司將一部分保險金給未參保的員工,讓他們自行購買保險,現在想擬一份合同,要表達出是他們自願自己購
這種做法是違反規定的,所以你的「合同」根本不生效。即使有了協議公司將這部分費用支付給了員工,員工離職後要求公司補繳保險,法律還是支付員工要求公司補繳的。
Ⅳ 簽了一份員工自願自行購買社保,按公司規定應承擔的社保資金隨工資一並發放。還可以主張補繳社保嗎
可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單位必須繳納社保。該協議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
Ⅵ 公司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公司跟員工簽訂社保協議,將社保以工資形式發放給員工是否合法
這個抄是不合法的,社保是強制的,不允許折算成錢發給員工。
如果員工反悔了,單位還是需要給員工補繳社保的。所以如果員工不願意買社保的話,最好讓他自己寫一份承諾書,最好不要格式的,這樣將來員工也不好追究公司責任。
但是,一個公司,一定要開戶購買社保,所以在勞動用工備案的時候,要想辦法少備案,否則將來有規定購買社保人數不足,是不能社保年審和勞動年審的!
Ⅶ 合同約定里社保由員工自行購買合法嗎
該條款不合法,無效。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解決的。
供參考
Ⅷ 單位給錢給員工自己購買社保協議
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是必須要為員工買社保的。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一、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1. 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准自行負擔。
二、法律依據
1. 《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 《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3.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Ⅸ 簽一份員工自願自行購買社保,按公司規定應承擔的社保資金隨工資一並發放。還可以補繳社保主張經濟賠償嗎
可以補繳社保。
主張經濟賠償,沒有依據。
Ⅹ 企業可否和員工簽訂協議,約定由員工自行繳納社保金
乙屬於甲的員工么?
屬於,就違法,
不屬於,就不違版法。
但是,就算是屬於,也有不違法的時候,比如權,甲乙雙方約定,什麼什麼費用由乙方(承包方)承擔成本,作為成本的一部分,社保也是成本呀。
所以,真的要說違法不違法,要看當初兩者的約定是怎麼樣的。
這個,樓主是作律師的話,應該比我更知道怎麼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