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入職員工社保基數如何確定
五險一金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工資的實發數,也就是稅前工資的總額。以工資為10000元的為例,介紹下「五險一金」的繳費情況。
1、養老保險的范圍和繳費: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例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單位負責20%,個人負擔8%,計算如下:
單位繳費:10000*20%=2000
個人繳費:10000*8%=800
每月共交2800元
2、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保險繳費基數進行繳納。
例如醫療保險按10%的比例繳交,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8%和2%,也就是分別負擔800元和200元,每月共繳交1000元。
3、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照繳費基數進行繳納。例如失業保險按3%的比例繳交,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2%和1%,計算出來就是分別負擔200元和100元,每月共繳交300元。
4、工傷保險
這項全部由單位繳交,個人不用負擔,繳費比例是0.5-2%之間,比例按依據是上一年度工傷保險的報銷情況,假如比例是0.5%,那單位每月需要繳交50元。
5、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樣也是個人不用負擔,生育保險費按照保險基數進行繳納,由公司全額繳納,按0.5%的比較繳交,單位每月繳交50 元。
6、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各負擔12%,也就是各出1200元,每月共繳交2400元。
(1)新員工社保基數調整嗎擴展閱讀:
新員工社保繳費流程:
一、企業新開戶
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及單位公章辦理就業開戶及外網開戶。
二、新員工交社保所需材料
1、必備材料:用人單位持與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招用職工登記表》(一式兩份)、《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
2、大中專畢業生及幹部身份就業登記繼續在原芝罘區人社綜合服務大廳辦理,其中《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一式五份)每人單獨填寫;
3、就業轉失業人員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
4、城鎮就業困難人員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煙台市芝罘區城鎮就業困難群體認定表》;
5、調轉人員需持個人最後一個單位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個人掛檔人員須持個人原託管部門開具的《停止繳納社會保險通知單》;
6、市外轉入人員需持轉出地保險部門開具的《參保憑證》。
三、新員工交社保流程
上述准備好後,按照規定就近到街道人社所大廳辦理。用工備案在街道人社所辦理。單位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完成用工備案和就業登記後,參保單位採取社保網上申報增員或社保前台增員方式增員繳費。
『貳』 新入職員工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職工本人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作為繳費基數。
新入職的員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叄』 新入職員工社保基數按最低確定是否可行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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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肆』 新入職員工,不知道他原來的社保基數怎麼辦
新轉進來的復員工,他的基數制 社保可以查出來.你現在給他交費的時候都 得按他原來單位給他上的基數來上保險.
新單位給他重核定基數,但是只有到了每年社保醫保重新核定基數的時候,才能把他的基數給改成你們單位想上的基數.在改基數之前,都得按他上一個單位的基數來上.
比如,你們單位給員工上的基數是1000,但新轉進來的人基數是3000.你想改是改不了的,只能等社保中心到了每年改動基數的時候才能把他的改成1000.
『伍』 給新員工填寫社保基數時填高了,怎麼樣可以調整
一、如尚未繳費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區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填報《變更表》,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但如果已繳費的,之前的按填錯的基數扣款了,無法改變,次月按修改後的基數扣款。
二、 單位當月已成功申報且扣款成功的,已不能申請刪除當月申報,因此基數無法修改。 如單位屬櫃台繳費或當月未扣款成功的,可以自社會保險事業局網站辦事指南下載中心綜合類中下載刪除申報數據申請並加蓋公章後到繳費轄區社保機構申請刪除當月申報後次日在網上申報系統中重新辦理相關增員申報和工資申報。
三、社保經辦人員可以到單位所屬社保部門辦理基數修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單位職工社保基數申報表(修改後)
(2)員工的同時期工資憑證(入職第一個月工資憑證,或者上一年的工資憑證)
(3)單位社保證、單位公章
沃服網
『陸』 北京市新員工第一年社保繳費基數的問題,懸賞!!!
我知道新員工的抄社保基數是按襲第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的,但真是找不到相關的法律依據,這個屬於地方規章的范圍,你直接到北京社保中心咨詢吧,別的地方真是不好找。
相關的規定:
關於參保人員調動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社辦發〔2009〕33號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統一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基數核定標准,現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參保人員調(轉)入新用人單位的,以進入新用人單位第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當年各月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本通知自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柒』 社保繳費基數可以改嗎
社保繳費基數是可以改的,但不能低於最低水平。
關於社保繳費基數社保規則:
1、老員工:按上年月均工資來申報;
2、新員工:按年內首月工資來申報。註:如果社保基數和工資不對應,在稽查審計時會有風險。
由於我國社會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辦法,目前全國各地的社保繳費辦法不完全一致,通常,單位職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通常情況,下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關於社保繳費基數核定公式如下:
1、(當:個人月平均工資≥上限)社會保險基數=上限 (但申報時也應如實填寫個人月平均工資,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2、(當:下限<個人月平均工資<上限)社會保險基數=職工個人上年月平均工資
3、(當:個人月平均工資≤下限)社會保險基數=下限 (個人月平均工資可小於下限,但不應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其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通常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通常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捌』 新進員工,社保基數變更嗎(大家是如何操作的)
不知道新進員工除了醫療保險基數以外的其它四險的基數是必須按照新的工資標准進行變更還是可以變更也可以繼續沿用以前的基數?目的: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節約人力成本。[]
『玖』 新入職員工的社保基數如何確定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