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一直到給我補交社保是什麼流程
你好,建議積極去監察大隊詢問,或催促公司補交社保!如果都沒有反映,你可能 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Ⅱ 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公司不繳納社保有用嗎
這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與勞動保障監察機關的法定責任,他不履行法定責任則涉嫌違法行為或不作為。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 (第三款)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第二十條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Ⅲ 勞動監察部門對未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單位如何處理
如果調查屬實,且不改正的話會被罰款的。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並且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補繳社保。
(3)勞動監察企業醫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Ⅳ 公司有2年沒有給我交社保,投訴到勞動監察他們說:公司不交給員工交社
按理你是可以要求公司補繳之前沒幫你繳納的社保或申請一定經濟補償,勞動回監察說的答那些不算不對,但很明顯尚未盡力盡心,沒有站在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方向幹活。
你的工資條的確算是輔助證據,證明你和公司存在事實上的僱傭關系。但如果只有工資條還不夠,你還應該提供其它更有力的證據資料,比如勞動合同,去社保局出具社保記錄,爭取同事證詞支持等,你能提供的證據越多,你越有底氣。
Ⅳ 勞動監察或勞動仲裁,社會保險問題
依據我國仲裁方面的法律規定,你似乎已經失去了申辯的權利(勞動法專規定是一個月),屬但是依據勞動監察的規定,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執法大隊報案(法律規定是兩年)。當然由於公司侵犯的是你年滿六十(女五十五)歲以後的權利,因此我認為你的個案應該不受訴訟時效的影響(除非你已經退休)。還有說明一點的是你的離職手續辦理得非常好是一個謬論,畢竟你們公司沒有依法完清你的社會保險和手續的移交,因此不能認為你與公司的離職手續完畢。
Ⅵ 公司不買社保.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好還是勞動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Ⅶ 公司不買社保.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好還是勞動仲裁好
公司不買社保.去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這是最快解決的途徑。
Ⅷ 公司不買社保.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好還是勞動仲裁好
補繳社保,一般是勞動監察處理。很多地方仲裁不處理,因為涉及社保部門,不是只涉及單位和職工。
Ⅸ 公司拖欠社保,該找勞動監察大隊還是申請仲裁
仲裁員沒有忽抄悠你,襲監察大隊有執法權,處理模些事情確實比仲裁快,所謂的快是指錢到帳的快,關鍵是他要受理,或者說你這個符合他們受理的條件。
一般涉及社會保險費問題的,他們都不受理,你說他們踢皮球吧,他們也能振振有辭的拿出相關文件,還是先去社保投訴。
Ⅹ 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告到勞動監察那裡,公司會不會被罰款
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被舉報後會被處以相應的處罰,其中處罰包括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0)勞動監察企業醫社保擴展閱讀: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