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停止員工社保繳納單位如何辦手續
單位需要先填寫減員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將離職員工信息從系統移除。此外,還要專帶齊與員工簽訂的解屬除勞動合同、員工的社保手冊以及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一起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員工社保停繳手續。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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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我們公司想暫停員工的社保,需要怎麼辦理
公司私自停繳社保是違法的,社保是國家規定給公司員工繳納的。
社保停保是不能享受醫保的,需要補繳才可以。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Ⅲ 員工要求公司停掉社保如何辦理手續
怎麼是員工要求公司停掉呢?員工離職了公司才能給員工辦理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要先退工才能退社保。不存在員工要求公司停止繳納社保的問題啊。
Ⅳ 公司停交了社保,怎麼辦急....
1、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如果公司辦理了緩繳社保手續,可按當地政策執行。若公版司私自停繳,那肯定享權受不了生育保險待遇的,員工產生的生育費用,只能由公司來承擔了。
2、目前,能個人繳納生育保險的城市還很少,可咨詢一下當地社保中心,以確認,如果能個人繳,那是最好了,轉成個人繳費,自然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了。
3、具體政策,建議你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這樣最有效快捷,盡快解決你心中疑慮。不管結果怎樣,不要影響了心情,祝好運!
Ⅳ 社保公司停交怎麼辦
員工提出辭職後公司若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停止繳納社保以後,員工的社保是會在次月自動停止繳納(停保);若單位沒有及時給予員工申請辦理停止繳納社保,員工社保是不會自動停止的,單位需要通知員工自行到相關部門申請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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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公司要求提交暫停社會保險繳納申請,請問怎麼辦
第一,你不上班是由你個人原因而導致的。
估計單位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不給你交保險了。
這個你應該咨詢勞動局相關部門,問一問:如果勞動局說這個保險費用都應該由你個人承擔,而你又沒有錢交這個保險,理應辦理停保申請啊。
如果勞動局說這個保險還是應該由單位承擔,你就應該交你個人的那部分,因為以前每個月都是單位交一多半,你個人交一少半,每月從你工資里扣,但是你現在不上班了,沒有工資了,所以如果是個人承擔一少半的情況,你個人應該交200多塊錢。
還有就是,我想問問你,你們單位對你這樣受傷不上班的員工,就沒有什麼規定?發基本工資,病假工資?難道一分錢也不給啊?如果能確定是這樣,那還何必在這個單位掛著關系呢!辭職得了!一般請假 怎麼也得給點錢啊,至少保險也給交點啊。。。
如果你們是私企,受傷和單位一點關系沒有,勞動局也說這個保險單位可以不給你交,那你只好辦理社保暫停申請了。以後有能力了可以補交,或者去新單位以後再繼續交,中間的欠款好像退休的時候可以補。對你保險沒影響。
只是我覺得不公平。
Ⅶ 如何辦理社保暫停繳費員工的恢復
如果當地已經開通網上申報,就在網上先申報減員,然後把減員表列印出來,蓋上公章,帶上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到當地社保局去辦理就行了。如果沒有開通網上申報,就直接按社保局格式填寫減員表蓋章,帶上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到當地社保局去辦理就行了。
社保如何轉移: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