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社保轉到杭州,公司說兩地社保基數不一樣,要我們補差價,不補差
查詢社保的方法有三種:
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內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容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Ⅱ 跨省社保轉移,原單位補繳了基數差額,會影響社保轉移嗎
這個應該不會影響社保轉移的社保轉移,他只是轉移個人賬戶
Ⅲ 社保轉移公司要求個人補兩地基數差價,合理么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版,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權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Ⅳ 企業社保轉機關社保要補交基數差價嗎
這樣可以的啊, 補的話也是補交到你的賬戶裡面了
Ⅳ 社保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2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對公司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公司全部員工的工資總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個人的月工資。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5)轉社保基數差擴展閱讀: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Ⅵ 異地社保低基數轉高基數,需要補差價嗎
不會補差價的,在哪裡繳按照哪裡的基數算就可以了。
Ⅶ 企業社保轉個人繳納之後基數可調低嗎
當年是不可以的,但是次年就是由當事人在當地社保當年度限定的范圍內,自由選擇繳費基數及其對應的繳費金額
Ⅷ 兩地社保交的基數不一樣能轉過去繼續交嗎
可以轉移,轉移後外地的繳費年限、個人賬戶累計到一起計算
養老金繳費基數是內按每年基數分開容計算的,即使同一個城市每年基數都會調整
各地基數不同,是按當地上年平均工資為標准,轉入地會把外地繳費核算為本地基數的相應檔次
Ⅸ 社保轉接繳費基數差 要求補交費用
所謂補復差額是有的 一般來說 在職制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 是職工的工資 但不能高於或低於某一個標准 就是說有個上下限 但同一個省的標準是一致的 意思是說 如果基數低的話 無論轉移與否 都是要補齊的 所以補差額這個說法本身沒錯
但是 你這個就有點蹊蹺了 你的繳費基數到底有多低 需要補交6000呢 不合邏輯 但各地地方政策都不同 建議你問一下 未補交前的基數 及補交以後的基數 看看 差額是不是有這么多
養老保險費用計算方法是基數X?% 補交6000 ,你往回返 那基數得多大啊
不是聽錯了吧 總之 仔細問問
Ⅹ 換工作後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的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回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答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