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勞動法規定員工入職多長時間繳納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❷ 公司社保每月幾號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時間每月5-25號,理論上這個時間都可以辦的,沒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2)員工買社保的時間規定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❸ 社保每個月幾號交時間是怎麼算
社保繳費時間各省規定不同,具體需要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以下是廣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繳費的時間供參考:
(1)廣州:繳費單位當月的參保人員沒有增減變化,應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納社保費;如果逾期即未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費,主管地稅機關一般按繳費單位的上月應征數據進行分次批扣,批扣時間直至當月底,這種情況下,繳費單位必須自行負責關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屬區主管地稅局辦稅廳進行申報繳納社保費。
(2)深圳:社保規定扣款的日期是每個月的23號--25號,如果需要查詢個人明細最好是在月底的時候查詢。單位如簽訂了銀行代扣協議,一般都是15號之前扣款。具體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結算時間是每月25號,建議你最好往前趕,越臨近月底辦業務的人就越多,還有下午的4點前可以現金支付,4點後就只能用借記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裡也接受支票(但具體要求不清楚),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
(3)員工買社保的時間規定嗎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1、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2、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3、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4、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5、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6、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網路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網路
❹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什麼時間給員工繳納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單位必須在員工入職30天內為員工繳納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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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了對用人單位未繳納或沒有足額繳納的處罰: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❺ 員工入職繳納社保、離職停繳社保時間如何確定
一、員工入職繳納社保的時間一般是從入職之日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為該員工辦理繳納社保的手續,從每月的月底,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員工應當繳納社保的那部分。
二、員工離職繳納社保,如果員工提前提出離職,當月可以辦理手續,次月開始不繳納,當月是要繳的。員工在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員工所有的工資,並在十五日之內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公司社保辦理具體流程:
須帶證件和材料:營業執照(或用人單位批准成立批件)、地方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銀行開戶許可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去醫保中心交醫保,交好了填表格。5-25日去當地社保,辦理3個工作日後領證。
首先要進行社保登記,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營業執照時已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好)、法人身份證號碼、稅務登記證到社保中心進行社保登記。進行了社保登記就可以辦理社保了。
1、簽定勞動合同
2、辦理《就業登記證》。
3、新參保人員到社保局個人建檔,生成社保號、採集頭像、申請勞動保障卡。此環節由員工本人辦理。
4、填寫《勞動合同備案情況表》並蓋章。
5、帶1、2、4去社保局辦理勞動備案,得到一張蓋章的備案情況表。
6、帶5去單位參保處填寫《社會保險在職職工花名冊》一式三份,蓋章。以前沒參保的把個人制勞保卡的回單給他,參保過的交一張原單位給的社保結算單。
7、去醫保中心交醫保,交好了填表格。
❻ 什麼時候國家正式規定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國家規定單位在入職30天內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回社會保險答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6)員工買社保的時間規定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❼ 勞動法規定多長時間必須為員工買養老保險
按照勞動法第72條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版勞動關系之日權起就應當參加社會保險,即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所以說,有勞動關系就要交社保,沒有什麼多長時間繳的問題,試用期也要繳社會保險費。
但辦理參保手續會需要一些時間,一般一周到半個月的樣子,各地政策不一樣,有些要求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參保手續,有些要求半個月。這只是辦手續的時間,而不是不繳社會保險費的時間。
❽ 員工入職後多長時間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請回答的時候提供法律依據,謝謝!
1、員工入職後,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2、公司試用期或者一個月內不買保險,這樣做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下:
1、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8)員工買社保的時間規定嗎擴展閱讀
1、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3、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❾ 勞動法規定為員工買社保是什麼時間買
入職的30日內。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回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答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