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繳納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辭職賠償金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金跟社保復基數無制關吧!?各人意見:應可比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二款之「月工資」方式處理!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它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2. 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否可以做為社保繳費扣除
加班工資是工資的組成部分,應當作為基數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國務院
《關於深化企業專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屬的通知》
國發[1995]6號
附件二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之二
(一)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以下簡稱繳費工資基數)。企業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 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超 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3. 休產假期間公司每個月發80%的工資,社保也按休假前的標准繳的,但是假期總的工資遠比津貼少能要回嗎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3)社保繳費基數扣除休假擴展閱讀:
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准,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4. 事假最多請多少天,休假期間社保如何繳納
社保補繳方式:復
以個制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5. 年休假是看社保里的哪一項為標准
年休假看你工作年限,和社保無關
社保只記錄各項保險繳費年限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回》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答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6. 年假是按真實工作時間算還是按社保繳納的時
年休假是按照工作年限計算,和你繳納社保年限沒有關系。
7. 社保中斷半年以上年假重新計算嗎
社保中來斷對今後的影響多大自?其中有的是單位工作變動,中途斷交社保;有的是從單位下來,成為自由職業者。
此類問題牽涉到兩方面的內容:養老和醫療。現就相關社保政策解答如下:
1,養老
無論是單位接續還是個人接續,中斷部分補交與否,對將來的退休金領取是有影響的,影響計發基數和月數
2,醫療
1)單位參保性質
用人單位和職工中斷或未足額繳費,醫保中心自次月起中止向個人帳戶劃撥資金,並暫停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欠繳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用人單位和職工在3個月內補足欠款及滯納金的,欠款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支付。欠款超過3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在按規定補繳後,可恢復職工待遇享受資格,補記個人帳戶,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但欠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2)個人參保性質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後中斷繳費的,從中斷繳費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在3個月內補足欠費的,補劃個人帳戶,並從補繳的次月起恢復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醫療保險關系自行終止。再次參保的,按首次參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