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公積金的基數是什麼意思
社保和公積金都有最低繳納基數的,比如北京五險最低繳納基數是3878,如果你的工資是3000,那你也應該按照按照最低繳納基數3000來繳納五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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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社保公積金繳存基數是什麼意思
1.繳存基數確定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按職工上年度12月份工資總額計算;工資總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的項目計算。新錄入和調入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職工以職工年薪均分12個月後為基數計算各人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繳存單位攜帶加蓋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資報表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基數調整
3.繳存基數上下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基數較低不低於統計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個人和企業比例
1.繳存比例政策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工資總額的6%,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提高到8%,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公積金的繳交率為10%,較低不低於8%。
月繳存額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比例,並有所在單位按其工資每月從中代扣代繳。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單位繳存比例。
2.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3.企業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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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不需一致。
社保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3)社保公積金基數是指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社保局對於社保的基數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4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即不超過30271元。
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繳存基數低於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將自動調整為1808元。
住房公積金和社保屬於不同的用途,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與社保的基數存在差異。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隨著社保支出缺口的增加,社保的繳納比例和相關政策變化頻繁。
Ⅳ 社保住房公積金基數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公積金繳存額是按照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公積金繳專存比例來計算的屬,其中公積金繳存基數一般為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職工當年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首月工資總額),繳存比例一般為5%-12%。
但因為有的公司職工工資很高或很低,所以多數城市也會規定繳存基數上限以及下限。一般情況下,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各地的市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也有地方是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每年7月1日起,全國各地可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繳存限額。
Ⅳ 社保和公積金基數不一致應該如何處理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理論上應當是一樣的,因為他們都是要按照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的繳費數額。
工資總額的規定應當是按照1990年統計部門的有關文件要求進行明確的。
而上下限的問題,多數地區都採用社保部門的60%到300%。但住房公積金部門有的地方也比較特殊會選擇最低工資,或者另外的一些形式。比如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最低交費基數達到了1667元,而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810元。
其實通過這一個就可以明確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可以兩個數值,因為下限不一樣。
實際操作中由於住房公積金和社保部門沒有聯網,獨立運作。雖然會浪費單位人事的重復勞動,但是又給了單位很多自主權,比如公積金交費比例從5%到12%靈活選擇。
因此會出現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社保基數普遍不一樣的問題。
而且近年來國家開始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在交納社保費的基礎上繳納住房公積金。而且繳費比例又是靈活選擇,不一樣的情況也越來越多。所以也就見怪不怪了。
不過大家要注意,沒有按照工資總額申報住房公積金基數和社保繳費基數都是違法行為,一旦被舉報查處都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但是執法部門不一樣,公積金是公積金管理中心,社保是社保稽核科或者勞動監察大隊。
一般來說除了靈活就業人員之外,其他人都沒有靈活選擇繳費基數的權力,按照國家規定交費的好。
Ⅵ 關於社保和公積金以什麼為基數
繳費基數的計算有明文規定,不是單位想按什麼基數交就按什麼基數交的,具體規定如下:
社保方面:
繳費基數為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按下限交;高於上限的,按上限交;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繳納。
《關於公布2013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保規[2013]4號)
一、2013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72878元(14407元/月);繳費基數下限在省公布前暫仍按2012年度標准執行,為24120元(2010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3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關於轉發《關於發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的通知
一、經市政府同意,從2013年7月1日起,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其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6040元(2170元/月),市區「協保」人員「劃賬」基數和申請返回基數同步調整。
二、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其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上限,以及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其他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人員,其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仍按我局與蘇州市財政局《關於公布2013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保規[2013]4號)規定執行。
住房公積金方面: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2013年度調整公告》
1、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關於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蘇財建字〔2012〕81號)執行。
2、各單位應當嚴格按職工本人上年實際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開展繳存基數調整。單位在調整時應一並提供調整當月(或上月)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結算單》、《2013結算年度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3、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2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54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5、本次調整從2013年7月1日起執行,於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Ⅶ 什麼叫社保基數以及公積金基數
基數就是你最基礎繳費的錢數,根據你個人的基本工資確定。
據個例子說,你工資1000元,其中基本工資700,公司以700做為你繳納社保的基數,那麼按國家規定養老保險個人扣8%,你的養老保險每月扣700的8%。醫療扣700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