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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跨區施工增值稅問題

發布時間:2020-12-20 03:17:45

建築業在同一個城市不同區需跨區預 繳納增值稅嗎

建築業在同一個設區城市的不同區施工,也算跨區異地施工,需要在施工所在區預繳增值稅。

Ⅱ 建築企業跨區沒開外經證怎麼開發票

《郵政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號)、《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號)等規定,跨地區經營勞務發生地就地預繳增值稅,機構所在地統一結算補繳。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

1、深圳市外一般納稅人來深提供建築服務的、本市一般納稅人跨行政區提供建築服務的,需在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本市一般納稅人在機構所在地行政區內提供建築服務的無需預繳稅款。一般納稅人無論是否預繳稅款均應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不得申請。

2、深圳市外一般納稅人能提供《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按照本指引類型五步驟一的流程辦理報驗登記。

3、深圳市外一般納稅人無法提供《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按照本指引類型六步驟一的流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

(2)建築公司跨區施工增值稅問題擴展閱讀:

郵政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郵政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稱增值稅條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及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郵政企業,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所屬提供郵政服務的企業。

第二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批准,可以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的郵政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郵政企業(以下稱總機構)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所屬郵政企業(以下稱分支機構)提供郵政服務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抵減分支機構提供郵政服務已繳納(包括預繳和查補,下同)的增值稅額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總機構發生除郵政服務以外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按照增值稅條例、試點實施辦法及相關規定就地申報納稅。

第四條總機構匯總的銷售額,為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提供郵政服務的銷售額。

第五條總機構匯總的銷項稅額,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

第六條總機構匯總的進項稅額,是指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提供郵政服務而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Ⅲ 跨區預繳的增值稅,附加稅應該在預繳地交還是在公司所在地交

附加稅應該在預繳地交。

附加稅是跟著主稅,也就是增值稅一起走的,增版值稅在預繳地交 ,那麼附加稅也應權該在預繳地交。

知識拓展:相關文件規定:

財稅[2016]74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

一、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三、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按照文件來,也是應該在預繳地預交附加稅的。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7月12日

Ⅳ 企業跨區提供建築服務已經預繳的增值稅款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填到預繳稅額欄,抵減本月應納稅額,抵減後的稅額為本月應交稅額。一般納稅人一般在稅務系統預警的時候需要預繳增值稅,一般按照行業稅負來預繳,即銷售收入*稅負-原來繳納的增值稅。

1、先填寫預繳情況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填寫《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需要將建築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已預繳的稅款分別填寫在第3行「建築服務預征繳納稅款」、第4行「銷售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第5行「出租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中;

2、在異地預繳稅款屬於「本期已繳稅額」,申報時可以抵應納稅額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上述已預繳稅款體現在第28行「分次預繳稅款」中,根據報表邏輯關系計算,不會形成重復交稅。

(4)建築公司跨區施工增值稅問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在預繳方式上,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

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或者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所得稅。預繳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Ⅳ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跨區經營,先繳稅款再開增值稅發票收款如何做會計分錄同一月發生

會計分錄編制復如下:制
1、收到預收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XX
2、繳納增值稅及附加
借:稅金及附加 (摘要--計提異地繳納城建稅及附加)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摘要----異地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摘要---異地繳納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摘要--異地繳納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摘要---異地繳納地方教育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摘要---計提異地繳納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摘要--計提異地繳納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摘要--計提異地繳納地方教育附加)
貸:庫存現金 (摘要---異地繳納增值稅及附加)
3、開具增值稅發票
借:預收賬款--XX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月末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Ⅵ 建築企業跨區域經營怎樣進行增值稅處理

一、准確掌握基本政策要點:
1、實行分類管理:按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含本數)為標准,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雖未超標,但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辦理成為一般納稅人。
2、分別適用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項目。
3、採用「項目明細管理」。對跨區域提供建築服務建立「預繳稅款台賬」,區分不同區域和項目登記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抵扣分包款及發票號碼、預繳稅款及完稅憑證號碼等。
4、實行屬地預繳與機構地申報方式。
二、清楚稅款計算方法及相關財務處理
例如:甲企業2016年初競標取得跨省一工程項目並於4月30日動工。5月份開具發票收到首次工程款1000萬元(含稅);以存款支付乙企業分包工程款20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180.18萬元,增值稅額19.82萬元;購進輔助性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額17萬元(假如該企業無其他工程業務)。
甲企業稅款計算、預繳、申報及相關財務處理方法如下:
(一)一般計稅方法:
1、本月稅金計算及財務處理:
A、收到發包方工程款1000萬元:
借:銀行存款1000萬
貸:工程結算收入900.9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99.1萬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0萬元:
借:工程施工180.18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19.82萬
銀行存款200萬
C、購進材料100萬:
借:工程施工(或庫存材料等)100萬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17萬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117萬
2、預繳與申報:
A、本月應在項目地預繳增值稅額為:(1000萬-200萬)÷(1+11%)×2%=14.41萬元。
財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14.41萬
貸:銀行存款14.41萬
B、本月應在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增值稅額為:銷項99.1萬-進項36.82萬-項目地預繳稅款14.41萬=47.87萬元。
財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47.87萬
貸:銀行存款47.87萬
注意:採用一般計稅方法,凡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合規或不屬於抵扣范圍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二)簡易計稅方法:
一般計稅方法的財務與稅收處理邏輯嚴密,銷項稅額與銷售額之間存在直觀對應關系,而簡易計稅對總分包實行差額計稅,但差額計稅不等於差額計收入,由於目前對差額計稅的財務處理上沒有統一的操作規范,因此,企業應小心妥善處理。對此,筆者提供兩種處理方法供參考:
第一種處理方法,即差額處理法:就是依照稅收政策規定的計稅方法,計算出企業實際應交的稅款並作出相應的財務處理。企業應按期(月或季)根據項目明細台賬,分別對不同項目所取得的收入、支付並取得合法抵扣憑證的分包款、上期取得合法抵扣憑證未抵扣分包款等情況進行匯總計算出各項目當期差額後應交稅金(當期抵扣的分包款只能≤當期取得的收入),再進行綜合財務處理。對當期沒有收入而只有取得合法抵扣憑證的支付分包款業務的,不作稅務處理,待下期取得收入時再納入差額計稅處理。以上例:
1、本月稅金計算及相關財務處理:
A、收到發包方工程款1000萬元並計算本月應交稅金:
企業應交稅金=(1000萬-200萬)÷(1+3%)×3%=23.3萬元
借:銀行存款1000萬
貸:工程結算收入976.7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23.3萬元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0萬元:
借:工程施工200萬
貸:銀行存款200萬
C、購進材料價款100萬,增值稅額17萬:
借:工程施工(或庫存材料等)117萬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117萬
2、預繳與申報:
A、應在項目地預繳增值稅額為:(1000萬-200萬)÷(1+3%)×3%=23.3萬元。
財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23.3萬
貸:銀行存款23.3萬
B、應在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增值稅額為:(1000萬-200萬)÷(1+3%)×3%-項目地預繳稅款23.3萬元=0
第二種處理方法,即全額處理法:就是按照財務核算的收入全額計算應交稅金,對按規定應抵減的計稅收入,單獨進行抵減財務處理,通過財務核算過程最終反應出企業實際應交的稅金。企業應按照實際業務發生的情況,逐筆進行財稅處理,全面、客觀地反映企業業務發生的全貌和稅金計算徵收的全過程。仍按上例:
A、收到發包方工程款1000萬元:
借:銀行存款1000萬
貸:工程結算收入970.87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29.12萬元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0萬元:
借:工程施工200萬
貸:銀行存款200萬
C、由於在計提應交稅金時,按照企業取得的全額收入與徵收率計算,未扣除分包應抵扣的稅金,表示在計提稅金時多列了稅金支出而少計了收入,因此,在取得合法抵扣憑證並實際抵扣時,應將應抵扣的稅金增記收入、沖減原全額計提的應交稅金並作財務處理:
支付的200萬應抵扣的稅金為200÷(1+3%)×3%=5.82萬。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分包抵扣稅金)5.82萬
貸:工程結算收入——分包應抵扣稅金5.82萬
D、其他業務處理與前面相同,不再重復。
提示:(1)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其預繳率、徵收率和計算方法均一致,預繳後在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時其應納稅額為0,但也必須進行納稅申報,否則,將受到機構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處罰;(2)對取得收入與支付分包款時間要做好統籌協調,避免收入已收完而分包合法抵扣憑證未取得造成後期難以抵扣的風險;(3)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及財務處理、納稅申報與上例按簡易計稅方法相同;(4)項目明細台賬即「預繳稅款台賬」涉及到稅款抵扣等事項的原始記錄,是最重要的財務與稅收備查資料,必須嚴格管理,及時、齊全、如實登記。
(三)明白預繳、申報應齊備的資料
1、預繳稅款時,應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並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從分包方取得的合法抵扣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機構地進行納稅申報需抵減預繳稅款時,應提供預繳稅款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會計學習 網)

Ⅶ 建築企業跨區域經營怎樣進行增值稅處理

實行分類管理:按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含本數)為標准,分為一般納稅人回和小規模納稅人。

Ⅷ 簡易徵收老項目跨區提供建築服務如何交增值稅

簡易徵收老項目跨區提供建築服務交增值稅的稅收規定,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版稅人是不同的,具體規定如下:權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Ⅸ 建築業跨區預繳增值稅台賬怎麼建立

稅與費的區
2.看是否具有無償性。國家收費遵循有償原則,而國家收稅遵循無償回原則。有償答收取的是費,無償課征的是稅。這是兩者在性質上的根本區別。
3.看是否專款專用。稅款一般是由國家通過預算統一支出,用於社會公共需要,除極少數情況外,一般不實行專款專用;而收費多用於滿足收費單位本身業務支出的需要,專款專用。因此,把某些稅稱為費或把某些費看作稅,都是不科學的。[1]

Ⅹ 跨區建築企業未預繳增值稅可後期再補申報嗎

跨區預繳增值稅的附加稅,按照實際交納的增值稅與附加稅費率計算,在服務地(也就是預繳增值稅當地)地方稅務機關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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