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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合同稅務局備案

發布時間:2020-12-19 19:18:32

『壹』 建築業在項目所在地辦理預繳時,繳納印花稅時可以要求稅務局在合同原件上蓋印花稅章嗎

交納印花稅是有完稅證的,不只是在合同上蓋戳的問題。

『貳』 建築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否按工程承包合同繳納

轉發一個文件,參考一下吧: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國家稅務總局 2010-04-1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加強對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的規定,現對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行總分機構體制的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應嚴格執行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建築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應匯總到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由二級分支機構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的辦法預繳企業所得稅。 三、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並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四、建築企業總機構應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按照以下方法進行預繳: (一)總機構只設跨地區項目部的,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按照其餘額就地繳納; (二)總機構只設二級分支機構的,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三)總機構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區項目部,又有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的,先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再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五、建築企業總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不進行匯算清繳。總機構年終匯算清繳後應納所得稅額小於已預繳的稅款時,由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或抵扣以後年度的應繳企業所得稅。 六、跨地區經營的項目部(包括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管理的項目部)應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未提供上述證明的,項目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督促其限期補辦;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項目部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證明該項目部屬於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證明文件。 七、建築企業總機構在辦理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時,應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區經營項目部就地預繳稅款的完稅證明。 八、建築企業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的跨地(市、縣)項目部,其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共同制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九、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我要糾錯</A>】 責任編輯:肖肖

『叄』 開建築業發票時為什麼需要合同

到稅務機關代開建築業發票,應當是有真實業務發生的,合同就是證實業務內真實發生的一個重要依容據。
建築業發票的金額通常相對較大,假如隨隨便便就允許開發票,如果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稅務機關的真實發票來沖抵成本,那國家的損失很大的,畢竟,去稅務機關代開建築業發票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加上所得稅的稅率才幾個點,而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25%啊。

『肆』 建築業增值稅怎麼抵扣

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確保"貨物、勞務及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三流一致。

2、收到的發票內容應完整,備注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所在省、縣(市)區及***項目,列印要清晰,且必須保持票面干凈、整齊。

3、增值稅發票抵扣聯不能污損,密碼區不能出格、壓線,蓋章不能壓住發票金額。

(4)建築業合同稅務局備案擴展閱讀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

4、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值稅稅率

『伍』 建築業分包合同備案是不是去地稅局需要帶什麼資料

就上海而言是去各個區的合同備案部門進行備案,一般就是區質監站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備案
一、辦理依據
《關於改進本市建設工程合同登記備案工作的通知》(滬建建管[2006]第086號)
《上海市建設工程合同登記備案操作程序》(滬建建管[2006]第097號)
二、攜帶材料
1、《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備案表(滬建合同07表)》(一式兩份)註:該表由總包單位在上海建築建材業(www.ciac.sh.cn)網上填報後列印,蓋章確認。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備案完成後,方可填報。
2、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蓋騎縫章)
3、《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手冊》
註:專業分包為外市省進滬企業的,須在備案表上加蓋相應外省市駐滬辦建管處核認章。
三、辦理程序
1、核對網上填報的內容與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確,在《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備案表》蓋合同登記備案專用章,合同副本上蓋騎縫章,並將《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備案表》(1份)裝訂在《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手冊》中,留存《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備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材料有誤,告知補正。
四、辦理時限
當場辦理。
五、受理部門和時間:
受理部門: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和咨詢電話見「上海市建築建材業辦事部門一覽表」。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號);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號)。

『陸』 建築業簽了合同就去稅務局代開發票

如果你公司可以列印發票就不用去稅務局,開了發票以後,把付款方那一臉給別人。自己公司劉收款方那一聯,記賬聯就給會計登帳

『柒』 建築企業外地施工自開發票金額與備案合同有關嗎

正常流程是
一、需抄從當地地稅局開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一式三份,一般情況下要的是1.外管證(外出經營活動證明)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5.法人代表(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7.委託代理人證明書一份 8.工程合同復印件 9.資質證明書復印件等。
二、本地施工的工程合同(以復印件加蓋公章為主)、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代理人證明等。
以上復印件原則是加蓋公章。
具體細節可能因地方政府管理不同,審批流程不同,需去施工所在地咨詢。

『捌』 營改增後建築業合同應該怎麼調整

由於建築行業的特殊性,營改增後,對合同綜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築行業在合同綜合管理時應重點關注以下七個方面內容並作出調整:


(一)統一各類合同簽訂主體

營改增之前,因施工企業層級劃分,造成與同一項目相關的各類合同簽訂主體較多,比如以集團公司名義簽訂的施工合同,以項目部名義簽訂的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合同簽訂主體不規范,可能造成取得的發票抬頭與法人單位名稱不一致,進而出現無法抵扣的現象。同時,各子公司由於管理水平、架構設置、經營理念、對稅收重視程度的不同,均可能造成各子公司實際稅負不同。因此,營改增後,集團公司應加強對各子分公司、項目部的管理,在簽訂各類合同時應充分考慮合同簽訂主體問題,盡量消化營改增帶來的多付成本代價。


(二)審慎選擇合同相對方

營改增以後,施工企業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對納稅額、進項稅額和成本會產生更大的影響,因此,應審慎選擇合同相對方,充分考慮合同相對方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是否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情況,應選擇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合同相對方,來抵扣應繳納的稅額,盡量避免選擇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作為合同相對方。另外,在以比價原則選擇合同相對方時,應堅持可比性的原則,不同合同相對方之間不能一概而論,對於相同的報價,所開發票不同,其實際成本價格也是不同的。對比各合同相對方,從降低成本是降低稅負兩個角度去綜合考慮,取得一個平衡點。


(三)增加與增值稅相關的發票合同條款約定

營改增後,應認真做好合同評審工作,從源頭上確保企業有合理的利潤空間。施工企業在簽訂分包、材料采購等合同時要特別說明要由對方擔負合法、有效、足夠的專用增值稅發票,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此外,等到對方提供相應的購銷憑據、增值稅發票以及款項申請書後才能付款。例如,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中,除合同範本上的常規條款外,應明確:甲方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發票的種類和時間,甲方指定分包的結算方式、發票、稅金等等;工程分包合同簽訂中,應明確要求分包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分包結算,杜絕無資質的隊伍分包,個別特殊原因不得不用的分包(掛靠),必須把企業獲利和稅費留足,然後確定再分包結算價格,以消化「營改增」帶來的稅負。


(四)關注施工合同中「甲供料」問題

對於施工合同,盡量簽訂包工包料的合同,使全部的人工和材料設備都有施工企業獨自負責,這樣可以取得足夠的可供抵扣的增值稅發票。但實踐中,建設單位「甲供料」的情況十分普遍。在「甲供料」模式下,施工企業主要以勞務輸出為主,甲方能夠獲得購買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施工企業只能獲取相應的結算單,無法抵扣進項稅額,實際承擔的稅負必然偏高。因此,建議在施工合同中盡量避免簽訂「甲供料」條款。若一定要簽訂「甲供料」條款,可以由甲方和施工企業統一與供應商洽談,材料合同由施工企業簽訂,將「甲供料」轉化為「甲控料」,這樣容易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票進行抵扣。


(五)投標報價中應充分考慮不能抵扣的支出部分

由於建築行業的特殊性,很多支出項難以取得相應的抵扣發票,比如勞務工工資、征地拆遷和青苗補償費、工地臨時設施、融資利息支出、工程保險支出、甲方供材料等等。同時,在編制標書時很難准確的預測到實際施工過程中能夠獲取多少增值稅進項稅額來用於抵扣成本費用,這使得施工企業投標報價工作變得更為復雜化。「營改增」後,施工企業需要充分考慮因增值稅抵扣帶來的風險,慎重做好投標報價工作。經營開發部門要審慎簽訂施工合同,充分考慮增值稅的因素,不同類別工程的實際稅負遠遠不同。例如人工土石方工程進項稅抵扣幾乎沒有,深山中的工程稅收負擔會加大。這些因素在投標預算編制時要充分考慮,留有足夠的利潤空間。


(六)資質共享時的營改增情況

建築行業里,子公司借用集團公司資質進行投標,或者由集團公司投標,中標後分包給子公司承建,這些情況十分常見。營改增後,由於增值稅實行層層抵扣政策。集團公司與子公司,都必須獨立履行納稅義務,因此,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應與集團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取得的收入應在成員企業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並將增值稅發票提供給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從建設單位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包括成員企業已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後應在企業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集團公司不能再代扣代繳稅費。


(七)加強合同管理工作

營改增工作要求市場法人主體、合同法人主體、實施生產法人主體相一致(即「三流一致」原則)才能實現增值稅抵扣,因此作為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合同管理,修訂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和合同模板,合同評審中關注增值稅發票相關條款,督促相關部門按修訂後的合同模板簽訂合同。另外,實行營改增後,納稅模式將發生改變,項目部增值稅發票需傳遞至法人單位,由法人單位進行增值稅匯算清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要在180天內認證完畢。因此,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與發票管理人員的協同合作,按發票管理原則及時索要增值稅發票。

『玖』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合同沒有備案就開了3個點的票怎麼辦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只要備案一次,以後就不用備案了。十一過後就不用備案了。

『拾』 建築業到稅務局開外管證

1.准備所需材料:合同、稅務登記證、公司公章;
2.在網上查詢當地的地方稅務局地址(網路內地圖上容搜一下);
3.進到大廳後,先買印花稅票(合同額的千分之0.3),貼在合同原件上,然後劃銷(就是用筆在票面上畫上雙劃線);在合同原件上蓋章;復印合同;在合同復印件上蓋章;去窗口,跟工作人員說辦外經證或外管證即可。
注意事項:
1.合同:要註明合同額、經營或施工的地址具體到市、經營或施工的起止日期(要是不明確就寫辦理的當天到此後的6個月,因外管證的期限就是180天);
2.稅務登記證:要上面的計算機碼;
3.蓋章:原件的印花稅上一個,合同復印件的每一頁一個加一個齊縫的。
4.辦理方式:當場辦理,最後,他把合同復印件留下,給辦理者帶走的,是兩張一樣的A4表。
5.到外出地一方的辦理事項我沒有經手,大概需要一些公司的資質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等的復製件(注意保證在有效期內),以及合同原件及原地給的兩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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