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建築工程未驗收使用

建築工程未驗收使用

發布時間:2020-12-19 18:58:04

建築工程完工未經驗收甲方使用應該如何處理

根據《建設工程管理條例》,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完成後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內甲方在28天內不組容織驗收,或不回復的,視為竣工驗收合格。此外,未經竣工驗收而使用的,從使用日開始視為竣工移交日期。明文規定的。
你可以先向當地質檢部門反映此事,不行的話就找消防局、規劃局,甚至建委,一般消防就可以把建設單位搞定了。

❷ 建設工程具備條件但未驗收能先交付使用嗎

當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應及時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應交付使用或進行後續工程施工。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第十二條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❸ 工程未驗收甲方已提前使用,能視為工程已竣工嗎

工程未驗收甲方已提前使用,能視為工程已竣工。法律依據
《最高內人民法院關於審容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四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❹ 建築管理法哪條規定業主未驗收提前使用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不能擅自使用,否則將導致不利法律後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第十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由於房屋建築質量問題錯綜復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必須經過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是指建築工程全部建成後為檢查工程質量而進行的一項工作程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設工作,檢查是否合乎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是房屋從建設生產轉入使用的一個重要必經環節。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及技術改造項目一律要經過工程驗收後,方可交付使用。為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工程竣工驗收程序等有嚴格的規定。《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准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沒有經過竣工驗收或者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提前使用,對發包人擅自或強行使用的,根據本條司法解釋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自行承擔責任。該規定實際上是對建設工程風險轉移的一個「規則」:未盡驗收但是發包人提前使用的,建設工程的質量責任風險發生轉移。

本來根據《建築法》規定,施工單位應對建築工程質量承擔責任。但根據本條規定,在建設工程未經過竣工驗收或者驗收未通過的情況下,如果發包人擅自或強行使用,即視為建築工程質量合格,或者雖然工程質量不合格但是發包人自願承擔質量責任。發包人應當預見工程質量可能會存在質量問題,其提前擅自使用未經驗收的工程,工程質量責任風險也由施工單位隨之轉移給發包人,而且工程交付的時間,亦可認定為發包人提前使用的時間。

要特別注意發包人僅對其擅自使用部分承擔工程質量風險責任,而不是對整個建設工程的工程質量承擔風險責任。也就是說,對未使用部分,其質量責任仍然有施工單位承擔。

關於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其質量問題自行承擔的問題,在本司法解釋作出規定以前,《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有類似的規定。在本司法解釋起草過程中,對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經驗收工程的,其應對使用部分還是全部工程承擔質量責任問題,在討論中存有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發包人只要擅自使用未經過竣工驗收或者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的,無論使用部分的面積多少,均應承擔全部工程的質量責任。其理由是,發包人一旦使用其中一部分,施工單位對其他部分將無法進行施工或管理。另一種意見認為,發包人僅應對使用部分承擔工程質量責任。理由是:建築工程質量責任依法應由施工單位負責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發包人應承擔的質量責任不宜作擴大性解釋。如果不限制在使用部分,那麼一幢樓僅使用其中一層,或者一個小區多幢樓僅使用了其中一幢,其發包人就承擔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責任,而施工單位就此免除了責任,顯然不合理。後來司法解釋採納了後一種意見,發包人僅對使用部分承擔質量責任。

在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是不是承包人徹底免除責任呢?並非如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即便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的,如果建築工程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出現問題,承包人仍然要承擔責任。根據《建築法》第六十條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是承包人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的工程質量保證義務。該規定是法律強制性規定,其要求承包人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在建築物合理使用壽命內不能出現問題,這是承包人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的工程質量保證義務,如果出現問題承包人就必須承擔民事責任。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❺ 建築工程完工未經驗收甲方使用如何處理

只要是未經驗收的工程,甲方擅自使用,不管工程有沒真正完工,都視為已竣工驗收,以轉移佔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❻ 工程未驗收甲方已提前使用,能視為工程已竣工嗎

工程未驗收甲方已提前使用,能視為工程已竣工

法律依據: 依據法律規定,版擅自使用,以轉移佔有之權日視為工程竣工日期

❼ 建築工程未經驗收擅自使用怎麼辦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這是法律對工程交付使用的強制性規定,發包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擅自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如擅自使用,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之規定,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經竣工驗收工程,視為其認可工程質量合格或同意對工程發生的質量問題自擔責任,放棄了對工程質量缺陷提出抗辯的權利,再以其使用部分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應得到支持。實踐中,適用最高法《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還應注意到:(1)發包人只使用了部分工程,僅在使用部分工程范圍內對質量問題自擔責任,承包人仍對未使用部分工程質量承擔責任;(2)即使發包人擅自使用工程,承包人仍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責任;(3)承包人退場,發包人僅僅是控制工程,不屬於「擅自使用」;(4)雖未經過竣工驗收,但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使用,同樣不屬於「擅自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閱讀全文

與建築工程未驗收使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