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幫員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員工繳納的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出來嗎還是只能提取自己交的那部份呢
公司幫員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員工繳納的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不管是公司交的部分還是個人交的部分,都是屬於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怎麼幫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⑵ 公司怎麼給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進行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由員工以下資料進專行提取:
1.與單位終止屬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簡稱「離職證明」,蓋單位公章)
2.提取憑證(單位蓋銀行開戶預留章)
3.提取申請表(單位公章)
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准備好上述資料,去單位繳存銀行提取即可。
⑶ 單位人事怎麼辦理員工的住房公積金提取
1、新開戶單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申請登記表》、《住房的公積金匯繳的變更(補交)清冊》、《住房的公積金委託的收款協議書》,由單位按照有關的政策的規定確定繳交比例。
2、在《變更清冊》的補交欄中填寫從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月至開戶上月的應補交額,其他的表格根據填表的說明填寫了,加蓋單位公章,交審核並辦理了開戶的手續。
3、新開戶的啊單位將補交額和月應交額的合計數,存入指定的銀行專戶內的。單位根據列印的《住房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建立個人明細賬和單位賬。
4、正常繳交的單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將款項存入專戶;繳存有變動的單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報送《變更清冊》(調入或調出的,在摘要欄中註明調入或調出單位),並將變更後的月繳交額,存入專戶。
(3)怎麼幫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