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原單位辭職後,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離職多久後可以提取公積金當你離職時除了各種工作的交接,還要注意住房公積金的遷移提取或者重開戶問題。離職後公積金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員工離職後一個月內會辦理該賬戶的封存,所以離職後一個月左右去提取比較合適。國家規定,職工賬戶封存期間,除不具備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外,仍享有提取、對賬、查詢、投訴等相關權利。離職後提取公積金有何要求1、離職後公積金提取必須按照提取要求准備好材料,具體材料下面有介紹:慶搏離職時,企業會給一份《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連同復印一份一並帶著;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這個可以到當地公積金網站下載,填好後並蓋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備好;身份證原件和復姿悶印譽冊祥件還有公積金存摺。2、公積金也不是隨意提取的,應注意: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償還自住住房購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年辦理一次轉賬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內需償的購房貸款本息。經公積金中心審核無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房租費用。3、工作人員會幫你確認公積金賬戶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他會要你簽一份承諾書,即兩年內不以離職條件再次提取公積金的承諾書;拿著回執單到指定的窗口再去辦理取款,可以提現或者轉賬,最好是帶好銀行卡去轉賬。
2. 我在單位辭職不幹了,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政策,不同的城市、同一個城市的不同時期,都是在不斷變化的,因此,具體需要自己去查詢或電話咨詢。根據問題,具體解答如下:
一、公積金政策了解渠道:一般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網站,在網站上會有專門的模塊是關於政策法規的,最新的政策、辦事流程等等,都會有比較清晰的說明,另外還有常見問題解答、在線客服和熱線電話可供咨詢,一般都能夠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比如,上海目前的公積金使用途徑,除了傳統的購房貸款之外,房屋的修繕、租房或者是生活困難的低收入家庭,在滿足相關條件下,可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
所以,對於在外地工作且很明確不會在當地買房的,可以提前規劃如何合理使用住房公積金,以防離開時政策發生變化,無法及時提取。
3. 我在原單位已辦理了辭職手續,住房公積金要過多久才可以提取
離職多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對於離職多久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在我國的法律法規當中並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符合領取公積金的法定條件之一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但是注意有些地區有規定離職滿一年才能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綜上,按照規定繳存了住房公積金,並且滿足上面所提到的任一條件,就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 我已經從原單位辭職,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嗎
離職後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下:
1、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版表》(一式一份)權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合肥市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2、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5. 住房公積金辭職後可以全部取出嗎
住房公積金在辭職後不可以全部取出,要取出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取出的條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5)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和單位辭職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